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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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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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拆迁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了解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

在房屋拆迁前,被拆迁人应充分了解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拆迁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拆迁流程。

二、核实拆迁信息和相关资料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核实拆迁信息和相关资料,确保拆迁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这包括确认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疑问,可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咨询或查询相关法律法规。

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

四、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应注意与市、县级人民政府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保护自身权益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积极保护自身权益。如遇到拆迁部门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如强制拆迁、降低补偿标准等,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必要时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二、拆迁房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如下:

1、征地补偿方案获得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内容;

3、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登记;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流程及细则

法律分析: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如下:

1、征地补偿方案获得批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征地范围、补偿方案等内容;

3、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补偿登记;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1.量房阶段:

在量房时,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工作人员是否有遗漏未量的以及是否量准的情况,该登记的各项是否有遗漏,如果有此情况或登记不完全的,应当提醒工作人员补齐。

2.评估阶段: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阶段:

货币补偿的,应当注意所补偿的数额是否准确,支付货币的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是否约定明确。

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的,应当明确是现房还是期房,现房的应当明确在什么时候交付,己方的义务,如应在什么时候付款等。

如果是期房的,应当明确房款、周转费用、周转期限、房屋的具体楼层、违约责任也应约定具体比例。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裁决的依据、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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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要注意哪些事项,农村房屋拆迁有什么程序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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