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按一个房产证算一份产权,也可说成是一个户头,而不是你说的一个户头有两个房产证。那么你两个房产证是两个户头,你可以仍然按一个产权证安置一套房,拆迁后可安置两套房,仍然是两个产权证。
但是如果是在农村拆迁就不是这样了,那是集体土地,是要按户口分配宅基地的,地面上的房屋拆迁时只补重置价格,土地不补偿的,要么是村里统一规划按户口和人头份配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和新安置房屋都是按重置价格互找差价。要么由村里按户口和人头重新按排宅基地让你自己建设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
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房产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并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手续是:
1、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有拆迁安置房,分配基础房建成,一楼没有房产证,可以开店吗?
法律分析: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安置房有房产证。
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通俗来说,就是房子是自己的,但是5年内不能卖房,只有在5年后房屋产权证下来之后,才能进行买卖。
另一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我有一个拆迁安置房,分配了基础房,一楼没有房产证,可以开店?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当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想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房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更名
房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按一个房产证算一份产权,也可说成是一个户头,而不是你说的一个户头有两个房产证。
那么你两个房产证是两个户头,你可以仍然按一个产权证安置一套房,拆迁后可安置两套房,仍然是两个产权证。
但是如果是在农村拆迁就不是这样了,那是集体土地,是要按户口分配宅基地的,地面上的房屋拆迁时只补重置价格,土地不补偿的,要么是村里统一规划按户口和人头份配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和新安置房屋都是按重置价格互找差价。
要么由村里按户口和人头重新按排宅基地让你自己建设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按一个房产证算一份产权,也可说成是一个户头,而不是你说的一个户头有两个房产证。
那么你两个房产证是两个户头,你可以仍然按一个产权证安置一套房,拆迁后可安置两套房,仍然是两个产权证。
但是如果是在农村拆迁就不是这样了,那是集体土地,是要按户口分配宅基地的,地面上的房屋拆迁时只补重置价格,土地不补偿的,要么是村里统一规划按户口和人头份配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和新安置房屋都是按重置价格互找差价。
要么由村里按户口和人头重新按排宅基地让你自己建设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安置房能办房产证。
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安置房具有房产证等三证,房产三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三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并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手续是:
1、房屋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详细就进行房产登记,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有拆迁安置房,分配基础房建成,一楼没有房产证,可以开店吗?
法律分析: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安置房有房产证。
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通俗来说,就是房子是自己的,但是5年内不能卖房,只有在5年后房屋产权证下来之后,才能进行买卖。
另一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我有一个拆迁安置房,分配了基础房,一楼没有房产证,可以开店?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当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想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房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更名
房产更名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是按一个房产证算一份产权,也可说成是一个户头,而不是你说的一个户头有两个房产证。
那么你两个房产证是两个户头,你可以仍然按一个产权证安置一套房,拆迁后可安置两套房,仍然是两个产权证。
但是如果是在农村拆迁就不是这样了,那是集体土地,是要按户口分配宅基地的,地面上的房屋拆迁时只补重置价格,土地不补偿的,要么是村里统一规划按户口和人头份配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安置时被拆迁房屋和新安置房屋都是按重置价格互找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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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芜湖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2、芜湖农村拆迁安置房价格
3、芜湖农村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
4、芜湖市拆迁安置房办证的有关规定?
5、芜湖农村拆迁补偿
6、安徽芜湖农村拆迁标准
7、芜湖市拆迁安置
8、芜湖安置房补助
9、芜湖县安置房出售
10、芜湖房屋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芜湖农村拆迁安置房,户口全在一个本子上拆迁选安置房可以各分各的做房产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芜湖农村拆迁安置房,我家是拆迁安置房,现在要办房产证,我想问下个人名下可以有几套房子?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