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专业法律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在不动产征收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业至今,参与办理的行政系列案件百余件。曾办理过多起民事系列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法律主观:
西安 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提取条件是什么?西安办理 公积金提取 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2016西安 住房公积金提取 指南,欢迎阅读! 提取条件 购房、房屋翻建: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租房: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还贷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 贷款 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注: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贷款 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非住房类 公积金 提取条件: 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 最低工资 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 遗赠 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 户口 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提取材料 购买预售 商品房 公积金提取材料 1、已备案的《 商品房买卖 合同》; 2、首付房款凭证。 温馨提醒: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提取流程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 办事 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 委托书 方可办理。 提取额度和时间 部分提取: 1、购房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 公房 且无住房贷款 提取时间: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提取额度: (1)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2)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购买本市 拆迁 安置房 的 提取时间: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2、租房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申请时限: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3、还贷 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借款人及其配偶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 提取额度:提前还款时,夫妻双方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提前还款额。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 按揭贷款 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提取时间: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4、建造翻建房屋的 提取时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提取额度: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5、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6、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时间: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 提取额度: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注意: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或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是期房,需要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如果是现房,需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手续: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1)如果办理人结婚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
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退休人员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而言;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5、如果不准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1、自住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形如下:
(1)购买;
(2)建造;
(3)翻建;
(4)大修自住住房的;
2、员工已经在单位办理了离休和退休的;
3、员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员工决定出境定居的;
5、员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员工的租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员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低保、连续失业两年以上、职工在职去世、非本市户口离职可以一次全额提取;
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只提取一次;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一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租房每年提取一次;
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一年提取一次;
突发事件致生活困难同一事项提取一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或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是期房,需要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如果是现房,需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陕西省公积金可以网上提取,在审批同意支取后,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一、提取程序 提取程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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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安拆迁后房屋如何销户,西安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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