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白城拆迁公示,【通知】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交费事宜的通知

咨询
杨素丽律师

杨素丽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领域。杨素丽律师长期专注如何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尽职尽责,其善于谈判协调,专业、负责的代理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杨素丽律师代理了广西、河南、河北、山东、贵州、北京、天津等多地案件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2022年白城拆迁公示,【通知】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交费事宜的通知

一、【通知】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交费事宜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您好,京科热力已开始受理2022-2023年度采暖期供热交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方式

1、正常供热用户

2022-2023年度供热期延续正常供热的用户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1白城京科热力微信公众号在线交费、2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交费、3白城京科热力收费服务厅内设立的自助交费机交费或窗口人工交费等方式办理供热交费业务,为不影响您正常用热,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供热交费事宜。

推荐使用1白城京科热力微信公众号在线交费、2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交费。

微信交费流程:微信--搜索“白城京科热力”公众号--点击关注--右下角“在线缴费”--输入“房产编码”--点击“查询房产”--阅读“承诺书”--核实房产信息--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点击确认支付(支付成功后30分钟自动开具电子发票,可在“缴费记录”中查询)。

房产编码查询:1通过上年度该房产供热费发票右下角备注栏处查询;2拨打京科热力服务电话0436-963833进行人工查询。

2、供热报停及供热恢复

区域内热用户如需办理2022-2023年度采暖期供热报停及供热恢复业务,1、房屋采暖系统已实行室外分户控制,可在白城京科热力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办理;2、房屋采暖系统未实行室外分户控制,请务必前往京科热力收费服务厅窗口办理。此项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热用户视为2022-2023年度供热期继续保持上一供热期用热状态(继续供热或继续报停),为不影响管网注水循环及其他用户正常用热,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收费服务厅工作时间及地址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1、中心收费服务厅:(目前正常办理业务中)

地址:经济开发区幸福花园9-1号楼西数一门市。

2、西部收费服务厅:(9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

地址:绿色家园小区,中兴西大路55-12门市。

3、友谊收费服务厅:(9月3日开始办理业务)

地址:草原路36号楼4号门市。

三、其他说明

1、到收费服务厅内办理业务的用户,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及登记,请您积极配合,多一份理解。

2、新购置的房屋,请产权人携带产权证明及产权人身份证前往京科热力收费服务厅进行实名登记,产权证明分为以下两类:1商品房:房产证购房合同(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需携带抵押合同或出具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房产档案);2回迁房:住宅入户结算凭证。

3、非首年用热的房屋,若未曾在我公司进行房产实名登记,请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到营业厅窗口补全房产信息。

4、为切实保护房屋产权人的权益,避免房屋出租后出现房屋拖欠供热费的情况,请房屋产权人适时查询房产用热交费情况,以免因热费拖欠影响房屋日后正常用热。

5、进行房屋产权交易的产权所有人,交易前请前往我公司查询并核对交易房产的热费清费情况,避免房屋拖欠热费,影响用热。

四、服务电话:

白城京科热力服务电话:0436-963833

二、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三、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

取暖费都是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的,有的按使用面积收费,有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各地不一致,但是大部分的地方按照此方法算:

居民:

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5.8元每平米每月,非居民:

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价格7.5元每平米每月。

而部分地区也不同,稍微有点贵,例如.山东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就对于每个县的标价都不尽相同例如:

山东济宁泗水县的居民采暖费按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收取;

行政办公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收取;

商业按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收取;

城市低保用户按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收取:

山东滕州市的按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按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25.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山东菏泽的居民用户24元/_、城市低保户20元/_,计费面积按房产证载明的套内建筑面积;

公建、商业用户30元/_,按建筑面积计费收取。

还有就是甘肃取暖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也是根据县级不同价格受情况也不同:

例如甘肃平凉灵台县居民用热价格为21.5元__(按证载建筑面积70%计价),非居民用热价格为25元__(按证载建筑面积70%计价)。

缴费时间是2021年8月20日起,其中凡在8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5%的优惠减免;

凡在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4%的优惠减免;

凡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3%的优惠减免。

我建议大家及时交暖气费,因为2021年的冬天来的格外的早,大家一定要做好保暖措施哦!

四、2023年取暖费标准

一、发放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

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三、资金来源1、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2、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

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

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取暖费优惠政策是什么取暖费优惠政策各地区不同,如北京市,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点至次日早7点,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计费。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

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五、取暖费发放标准2020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

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六、2022到2023取暖费什么时候交

一、收费标准和供热时间1、收费标准:

本供热年度的供热价格,居民采暖与上年度标准一致,非居民按照荣发改价格_2021_27号文件执行。

2、供热时间:

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3月底,视天气情况适时提前或延后。

10月7日起陆续对所辖区域一次、二次管网及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注水试压工作,期间会针对试水打压工作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及时消缺,并对相关供暖设施进行维护。

请用户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社区网格群、小区单元门等醒目位置的注水冷运通知,避免家中无人查看造成损失情况。

二、缴费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月25日(节假日不休),自2022年11月26日起按暖费总额每日1‰收取违约金,并对未缴费客户的供暖系统进行关停,请需要供热的客户及早缴费,以免影响您今冬的正常用暖。

三、缴费方式1微信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登录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荣成市供热有限公司取暖费”→“输入客户编号”,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登录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荣成市供热有限公司取暖费”→“客户编号”→完成缴费。

3银行代收缴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1、银行柜台缴费:

工商银行市区4个分理处、邮储银行7个网点(含俚岛、寻山、城西营业所)、光大银行、日照银行、民生银行、烟台银行、建设银行3个分理处、荣成农村商业银行所有网点;

2、银行电子缴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荣成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缴费。

4供热公司营业厅缴费1、收费业务:

客户持“供热缴费卡”到就近营业厅交费,因银行结账原因,营业厅现金收费时间为下午3点前,在现金结账时间截止后,客户可使用银行卡缴费。

2、其他业务:

客户可就近在营业厅办理的供暖业务有:

开户、报停、过户、修改客户资料等。

3、营业厅具体地址(首次开通供热客户,需到营业厅开户缴费)(1)供热公司服务大厅(青山东路516号,原看守所院内);

(2)荣成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供热公司窗口(悦湖路59号)5临时收费点缴费日期截止到11月25日(1)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观海中路118号,原金茂大厦一楼大厅);

(2)荣成港华燃气服务大厅(云光北路58号,成山奥苑东南角)6供热缴费收据和发票的开具1、客户使用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自助方式缴费,如需开具缴费收据,可持缴费记录(可截屏)到各营业厅开具纸质收据;

2、客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每月25日前持缴费收据到供热公司服务大厅(青山东路516号,原看守所院内)开具。

四、注意事项(二)疫情防控事项:

现在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为保证客户的健康安全,降低和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在进入各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等防疫工作。

在办理业务期间,请保持安全距离。

(三)征信政策:

依据荣政发【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荣成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20分;

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有拖欠暖费行为的扣减个人信用50分;

私自安装水嘴、私放供热用水、私接管道泵、私开暖气等供暖违规行为扣减个人信用50分;盗用供热公共服务资源扣减个人信用60分;

破坏供暖公共设施,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个人信用100分。

我公司会及时将私接暖气、私开暖气、私放供暖热水、拖欠暖费及破坏控制箱、锁具等不良行为上报市征信系统进行处理。

请广大供热客户自觉遵守供热秩序,共同维护用热环境。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白城市拆迁

2、白城关于动迁新闻

3、白城拆迁办电话

4、白城拆迁补偿

5、白城今年哪个地方动迁

6、白城动迁红线图

7、白城市规划动迁图2019

8、白城市最新动迁消息白城市政府网

9、白城拆迁表

10、吉林省白城市拆迁信息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白城拆迁公示,【通知】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交费事宜的通知”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2年白城拆迁公示,取暖费发放标准2020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2022年白城拆迁公示,【通知】关于2022-2023年度采暖期交费事宜的通知/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白城拆迁房,政府拆迁回迁房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25年12月29日
白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25年12月29日
吉林白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白汉厂村动迁安置政策解读

25年12月29日
白城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白城市政府官方网站

25年12月29日
白城拆迁占地补偿标准,吉林省白城市拆迁公告

25年12月29日
白城地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5,集体土地征收预留地法律规定

25年12月29日
白城 最新 土地赔偿,电白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2月29日
白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白城市政府官方网站

25年12月29日
白城市房屋拆迁办,白城市政府官方网站

25年12月29日
白城明年大拆迁地段,吉林省白城市拆迁公告

25年12月29日
拆迁收到补偿通知,大红门苗圃西里拆迁补偿公示

25年12月29日
农村拆迁通知模板,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5年12月29日
公司腾退通知,公租房收到腾退通知书怎么保住

25年12月29日
拆迁赔偿暂停办理,通知拆迁为什么又暂停拆迁

25年12月29日
拆迁政策解答的通知范文,川建社区拆迁最新通知

25年12月29日
拆迁房通知拿房了,房子被拆迁之后 拆迁房是怎么拿房的

25年12月29日
拆除违章建筑通知属于处罚还是强制,下发拆除违章搭建通知书了,一定会拆除吗

25年12月29日
拆迁会直接通知企业吗,董家镇张而村拆迁最新通知,拆迁会安排住的地方吗

25年12月29日
通知(试行),通知制度

25年12月29日
办公场所腾退的通知,违规出租办公用房怎么处理

25年12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