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

咨询
张雪英律师

张雪英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十年以上的法律事务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

一、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

入库编号2023-16-2-001-002谢某丽、刘某成诉罗某然、陈某蓉等3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九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关键词民事

生命权

未成年人同游

溺亡

责任认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用途:郜gào云律师个人学习研究)

基本案情原告谢某丽、刘某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罗某然、陈某蓉、罗某洪、郭某、郭某红、陈某霞、李某冉、李某献、刘某芝,周某熙、刘某民,买某提、阿某拉、左某、奴某、阿某来、帕某、买某买、齐某、程某、程某辉、李某1、穆某、热某、布某,丁某、齐某香、阿某都、图某、阿某奴、李某2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18620元、丧葬费34430.4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共计903050.4元;2.要求被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九团与上列被告承担共同赔偿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6月20日16时,受害者刘某江与被告罗某然、郭某、李某冉、周某熙、买某提、奴某、买某买、程某、穆某、丁某、阿某都、李某2在四十九团12连沙河处游泳。同年6月24日,经图木舒克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死亡通知书,确认受害者刘某江排除刑事案件死亡,不排除溺水死亡。原告认为,受害者刘某江系未成年人,与被告等人共同游泳,事故发生后,被告等人不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存在过错,同时被告四十九团系沙河河道的管理者,未履行安装护栏、警示牌等安全注意义务,应当对受害刘某江的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被告罗某然、陈某蓉、罗某洪共同辩称,被告罗某然不是游泳组织者也未参与游泳,受害者刘某江作为未成年人下水游泳有一定过错,另外原告作为受害者刘某江的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义务,故被告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郭某、郭某红共同辩称,受害者刘某江通过QQ聊天叫被告郭某出去玩,郭某及刘某江都是未成年,原告作为刘某江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李某冉、李某献、刘某芝共同辩称,事发时被告李某冉并未下水游泳,离事发地点有几十米远的距离,且双方均系未成年人,故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周某熙、刘某民共同辩称,被告周某熙是受害者刘某江叫出去玩的,且刘某江有饮酒行为,原告作为监护人有过错,故被告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被告买某提、阿某拉共同辩称,受害者刘某江打电话叫被告买某提出去玩,刘某江先行到达案发地,被告买某提和买某买随后到达,被告买某提曾阻止余被告下水,未果。事发当天买某提和买某买还救了两个人,刘某江当天饮酒也有责任,故被告方不承担赔偿。

被告奴某、阿某来、帕某共同辩称,刘某江的溺水死亡事件是原告未尽到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为此原告应负全部责任。被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负有保护义务,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被告买某买、齐某共同辩称,孩子们去游泳有过错,但是被告买某买是后面才去的,还救了两个人,且已向学校赔偿了3000元,死者的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故被告方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程某、程某辉共同辩称,被告是跟李某2在一起的,是某江叫被告过去,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故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穆某、热某、布某共同辩称,被告未下水,只是在林带里玩手机,没有见到刘某江他们下水,也并不认识刘兴江,故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丁某、齐某香共同辩称,是刘某江叫被告出去的,被告在林带里看见穆某他们打牌,后回家了。穆某给被告打电话说有两个人溺水了。被告又到了案发现场并同时向他人进行呼救,请求报警,还把郭某从水中救上来了,故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阿某都、阿某奴共同辩称,是刘某江叫被告阿某都出去的,且当天刘某江还饮酒了,被告并未下水,只在林带里玩手机,也未看见其他人下水,被告是未成年人,也没有能力救人,故被告方不承担责任。

被告李某2辩称,是刘某江叫被告出去的,出事的时候被告并不在现场,当时被告和程某去医院了,故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四十九团辩称,十四名未成年人去沙河处游泳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参加者应当自担风险,四十九团既不是活动组织者,也无需在此河道加装安全设施及警示标志,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刘某江作为未成年人,生前过量饮酒还下水游泳,对造成的不利后果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作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上,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成、谢某丽系受害人刘某江的父母。2021年6月20日16时,受害人刘某江与被告罗某然、郭某、李某冉、周某熙、奴某、买某买、程某、穆某、丁某、阿某都、李某2、买某提先后前往被告四十九团12连沙河处游泳,被告罗某然、李某冉在岸边玩手机,未下水游泳。在游泳过程中,刘某江、被告程某、郭某溺水,被告丁某、买某买、买某提将被告程某、郭某救出,后部分被告呼喊着刘某江的名字、并沿着河道往下游找寻刘某江,部分被告向他人进行呼救。同年6月21日,刘某江尸体被打捞上来,同年6月22日,图木舒克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死亡通知书,确认刘某江符合溺水死亡。同年7月29日,经兵团第三师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江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符合生前曾饮酒,排除自身疾病突然死亡。鉴定意见为刘某江系机械窒息(溺水)死亡。案涉河段位于被告四十九团的12连处,被告四十九团负责对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刘某江生于2007年8月29日,死亡时未满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李某2生于2003年11月8日,案发时未满18周岁。被告买某提出生于2003年2月23日,案发时已满18周岁。死者刘某江在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前曾与被告郭某、李某2、程某在程某家中共同饮酒。被告买某提在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前在程某家楼下闻到刘某江身上有酒味,且在事故发生时与其他同学施救了两名溺水人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9日作出(2022)兵0302民初635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谢某丽、刘某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谢某丽、刘某成提出上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兵03民终301号民事判决,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有误,予以改判: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2022)兵0302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郭某红、陈某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诉人谢万丽、刘春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8591.51元;三、被上诉人程某辉、李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8591.51元;四、被上诉人李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8591.51元;五、被上诉人买某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9530.5元;六、驳回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的其他诉讼请求。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本案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二、本案的赔偿项目、标准和数额如何认定的问题。

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涉及事件属于一般民事侵权法律关系范畴,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在各自义务范围内是否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死者刘某江的溺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确定责任范围。本案查明的事实,2021年6月20日16时,死者刘某江与被上诉人罗某然、郭某、李某冉、周某熙、买某提、奴某、买某买、程某、穆某、丁某、阿某都、李某2先后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的行为,属于邀约行为。死者刘某江溺亡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结合其年龄、文化程度,其已具备一定的分辨是非、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应当认识到在沙河游泳的危险性,刘某江在大量饮酒后,身体控制能力减弱的情况下无视危险仍然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将自身生命置于危险之中,最终溺水死亡,其对自身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作为刘某江的监护人,平时疏于对刘某江的管理教育,未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对刘某江的死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上诉人郭某、李某2、程某与死者刘某江在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前共同饮酒,结合被上诉人郭某、李某2、程某的年龄、认知能力均应知晓未成年人不得饮酒以及能够预见到酒后游泳的危险性,但在明知刘某江大量饮酒后又一同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对刘某江未能尽到提醒、及时劝阻、防范风险的义务,故对刘某江的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上诉人郭某、程某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即被上诉人郭某红、陈某霞、程某辉、李某1承担。被上诉人买某提在庭审中自认在游泳前在程某家楼下闻到刘某江身上有酒味,作为已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应当能预见到酒后游泳的危险性,但未能尽到提醒、及时劝阻、防范风险的义务,故对刘某江的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虽买某提辩称曾劝阻过刘某江酒后不要游泳,但就该辩解意见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其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被上诉人罗某然、李某冉、周某熙、奴某、买某买、穆某、丁某、阿某都因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刘某江溺水时均不同程度的对刘某江进行了施救,且上诉人也未提交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罗某然、李某冉、周某熙、奴某、买某买、穆某、丁某、阿某都与刘某江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罗某然、李浩冉、周某熙、奴某、买某买、穆某、丁某、阿某都承担本案民事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被上诉人四十九团应否承担本案民事责任的问题。事发河道为自然河道,并非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被上诉人四十九团作为河道管理者对于此类河道的管理职责主要是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于自然河道,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保障措施。据此,对于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四十九团承担民事责任的上诉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结合事故发生原因、刘某江溺水死亡时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5mg100ml、被上诉人郭某、李某2、程某在事故发生时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在刘某江溺水时均不同程度的实施了救助行为、被上诉人买某提在事故发生时施救了两名溺水人员等综合分析,酌定上诉人应当自行承担90%的责任,被上诉人郭立红、陈某霞承担3%的责任,被上诉人程某辉、李某1承担3%的责任,被上诉人李某2承担3%的责任,被上诉人买某提承担1%的责任较为适当。

关于争议焦点二,受害人刘某江生前居住地在图木舒克市四十九团东莞小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2020年度兵团城镇常住居民赔偿标准计算各项损失费用。据此,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在本案中的合理损失范围和数额为:1.死亡赔偿金,参照兵团2020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为818620元(40931元年×20年);2.丧葬费,参照兵团2020年度兵团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34430.4元(68 861元÷12月×6月);3.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被上诉人郭涛、李某2、程某、买某提对受害人刘某江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故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综上,上述损失数额共计为863050.4元。按照责任比例被上诉人郭某红、陈某霞承担28591.51元[(853 050.4元×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被上诉人程某辉、李某1承担28591.51元[(853050.4元×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被上诉人李某2承担28591.51元[(853050.4元×3%)+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被上诉人买某提承担9530.5元[(853050.4元×1%)+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裁判要旨1.死者刘某江溺亡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结合其年龄、文化程度,其已具备一定的分辨是非、保护自身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应当认识到在沙河游泳的危险性,刘某江在大量饮酒后,身体控制能力减弱的情况下无视危险仍然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将自身生命置于危险之中,最终溺水死亡,其对自身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上诉人谢某丽、刘某成作为刘某江的监护人,平时疏于对刘某江的管理教育,未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对刘某江的死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与死者刘某江共同饮酒的郭某、李某2、程某,虽系未成年人,但结合他们的年龄、认知能力均应知晓未成年人不得饮酒以及能够预见到酒后游泳的危险性,但在明知刘某江大量饮酒后又一同前往四十九团12连沙河游泳,对刘某江未能尽到提醒、及时劝阻、防范风险的义务,故对刘某江的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一同游泳的成年人买某提应当能预见到酒后游泳的危险性,但在明知刘某江饮酒的情况下未能尽到提醒、及时劝阻、防范风险的义务,故对刘某江的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一同游泳的罗某然、李某冉、周某熙、奴某、买某买、穆某、丁涛、阿某都因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刘某江溺水时均不同程度的对刘某江进行了施救,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与刘某江溺水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不承担本案民事责任。

2.事发河道为自然河道,并非向公众提供服务或以公众为对象进行商业性经营的场所,四十九团作为河道管理者对于此类河道的管理职责主要是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于自然河道,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保障措施。四十九团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2条、第1179条、第1183条、第118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1月1日施行)第15条、第2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一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2022)兵0302民初635号民事判决(2022年6月29日)

二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2022)兵03民终301号民事判决(2022年12月30日)(审监庭)

二、在河道内溺水死亡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小孩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否有缺陷有无警告标识和补救措施,如果有缺陷或者无警告标示和补救措施,则市政管理者应当承担不作为造成的行政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河道溺亡谁负责

法律分析:

河道溺亡谁负责要看具体地情况而定,如果河道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担责;

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河道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河道管理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不担责。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四、自然河道淹死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河道淹死人市政方的责任需要看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否有缺陷有无警告标识和补救措施,如果有缺陷或者无警告标示和补救措施,则市政管理者应当承担不作为造成的行政赔偿责任。

一般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小孩溺亡河道管理不当应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小孩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公共设施的建设是否有缺陷有无警告标识和补救措施,如果有缺陷或者无警告标示和补救措施,则市政管理者应当承担不作为造成的行政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河道突发溺亡谁负责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

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电话

2、新疆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办

3、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管理办法

4、新疆拆迁管理办法

5、新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6、新疆拆迁条例

7、新疆拆迁办

8、新疆拆迁政策

9、2021年新疆拆迁政策

10、新疆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小孩溺亡河道管理不当应承担责任

内容审核:张雪英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新疆城镇房屋拆迁服务,自然河道溺亡河道管理者应否担责/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河道里拆迁赔偿,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河道征收怎么赔偿

25年12月30日
河道两岸房屋拆迁补偿,河涌两岸违建6米范围内 法律依据

25年12月30日
河桥拆迁赔偿政策,运河桥联合宿舍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最新

25年12月30日
河边拆迁补偿,河道扩宽拆房怎么赔偿

25年12月30日
河道修桥拆迁补偿,七里渠拆迁补偿标准2025

25年12月30日
河道拆迁如何补偿,河道整治拆迁的红线范围

25年12月30日
承包集体土地养殖,村里自然河道可以承包吗,用于承包农村土地养殖怎么办

25年12月30日
广州涉水违建拆迁补偿,因河道整治要拆迁,征收方说房屋是违建无补偿合理吗

25年12月30日
农村集体土地怎么承包,村里自然河道可以承包吗

25年12月30日
国有河道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河道红线退线最新规定

25年12月30日
新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25年12月30日
新疆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国家最新开荒地政策

25年12月30日
新疆农村拆迁赔偿标准,高压线塔占地补偿最新标准

25年12月30日
新疆旧房屋拆迁方案图,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一家吗

25年12月30日
新疆兵团拆迁补偿条例,拆一还一法律依据

25年12月30日
新疆拆迁装修赔偿标准,法拍房含室内装修可以补偿

25年12月30日
新疆兵团拆迁最新政策,一家人的拆迁款是不是必须打到户主可以打子女账户上吗

25年12月30日
新疆建设兵团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兵团拆迁房屋和树木赔偿标准

25年12月30日
拆迁农村新疆有补偿吗,农村2025年拆迁款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2月30日
新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新疆拆迁补偿标准2023

25年12月30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12月30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2月30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30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2月30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2月30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2月30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2月30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2月30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30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2月3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