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拆迁房,父母与子女房产证上都有名字 套数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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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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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

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汤家拆迁房,父母与子女房产证上都有名字 套数如何认定,汤房社区拆迁

一、父母与子女房产证上都有名字 套数如何认定

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时,关于套数的认定主要依据房产的共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房产共有的法律认定

1. 共有形式的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如果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此情况下,父母与子女作为家庭成员,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共有。

2. 套数认定的原则:

- 在房产共有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母还是子女,或是两者共有,该房产在套数认定上通常视为一套。套数的认定主要基于房产的物理属性和登记情况,而非基于共有人的数量。

二、具体情形下的套数认定

1. 单一房产的共有:

- 如果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且该房产是唯一的住房,那么在套数认定上,无论共有人如何变化,该房产均被视为一套。

2. 多套房产的共有:

- 如果父母与子女分别或共同拥有多套房产,每套房产在套数认定上均独立计算。例如,父母拥有一套房产,子女拥有另一套房产,那么这两套房产在套数认定上就是两套。

3. 继承或赠与情况下的套数认定:

- 如果父母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部分或全部份额转移给子女,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在套数认定上,该房产仍然视为一套。继承或赠与只是改变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并不影响房产的套数认定。

三、法律法规的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为房产共有的法律认定提供了依据,明确了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共有视为共同共有。

- 套数的认定主要依据房产的物理属性和登记情况,而非共有人的数量或身份。因此,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时,应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套数认定。

房产证上同时登记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时,套数的认定主要基于房产的共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单一房产的共有、多套房产的共有以及继承或赠与情况下,套数的认定均应遵循上述原则。

二、儿子跟父母分户了 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儿子跟父母分户后,关于是否能继承宅基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不能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1. 宅基地的归属与继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由于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

2. 分户后的影响:

- 儿子与父母分户后,成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单位。这并不影响宅基地的归属,宅基地仍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分户并不改变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也不赋予分户后的子女对宅基地的继承权。

3. 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

-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 如果父母去世后留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儿子(无论是否分户)都有权继承这些房屋。

- 继承房屋后,儿子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继承了宅基地本身,而是基于房屋所有权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儿子跟父母分户后,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

三、房产证上两人共有 未注明份额 是不是默认的

房产证上两人共有未注明份额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如下:

1)共有性质的判定

1. 视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 家庭关系的特殊规定:如果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等,则通常视为共同共有,即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2)份额的确定

1. 按份共有的份额确定:对于按份共有,如果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应按照出资额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不能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

2. 共同共有的份额问题:在共同共有中,由于不分份额,因此不存在份额确定的问题。所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3)共有财产的管理与分割

1. 管理: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都有权参与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决策。对于重大事项,如出售、出租等,通常需要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2. 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分割时,应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上两人共有未注明份额时,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且份额按照出资额确定或视为等额享有。在管理与分割共有财产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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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儿子跟父母分户了 还能继承宅基地吗,房产证上两人共有 未注明份额 是不是默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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