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拆迁的活怎么接,与拆迁办谈拆迁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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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征收拆迁维权 国家赔偿

从事律所职业前,有16年法律工作经历,办案经验丰富,法律功底强。

房屋改造拆迁的活怎么接,与拆迁办谈拆迁的技巧

一、与拆迁办谈拆迁的技巧

在与拆迁办谈判拆迁事宜时,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关键的谈判技巧:

一、准备阶段

知己知彼:在谈判前,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拆迁政策,同时对拆迁办的背景和可能采取的策略有所了解。

制定预期:明确自己的预期补偿条件,包括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安置方式等。

二、谈判阶段

少说多听:在谈判初期,多听取拆迁办的意见和建议,不要轻易亮出自己的底牌。

与有决定权的人谈判:确保与你谈判的拆迁办代表有决策权,以避免在谈判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合理报价:在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时,要确保报价合理且符合市场行情,避免漫天要价导致谈判破裂。

灵活运用法律武器:了解并指出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不合法等,以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

三、签订协议阶段

谨慎签订协议: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适时提起法律程序:如果拆迁办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补偿条件不合理,可以适时提起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与拆迁办谈判拆迁事宜时,应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自己的预期,合理运用谈判技巧和法律武器,以争取到最合理的补偿条件。同时,在签订协议前要谨慎审查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怎样和拆迁办的人谈判

其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一方面,大家要注意搜集信息,了解当前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水平,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自己的目标和底线。

这主要是通过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适当了解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行动来实现。

另一方面,我们不仅要知己还要知彼,这样才能在之后的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

所以,还要多收集一些拆迁方的信息,例如到底是谁要拆我们的房子?他们有没有权限?又有着怎样的背景?做好了这些充分的准备,就容易在之后的谈判中做到不慌不忙、从容应对了。

其二,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

征收方第一次来上门谈判,其实也是来摸你的底的,探探你的情况和心理预期。

这时候千万不要“太直”,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报价直接透露给对方。

因为一旦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线,主动权就在他手里了。

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不要轻易让对方摸清你的底。

一方面不要在征收方提出补偿条件时明确表态接受或不接受,注意为日后的谈判留出余地;

另一方面不要直接说出自己的心理价位,这样可能会没有了争取更高补偿的空间。

其次,一定要善于倾听,而且尽量不露痕迹的启发对方多说,在他发表意见的过程中分析和判断对方的底线,捕捉有用信息,及时做好录音记录,从而调整自己的应对策略,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其三,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

否则你可能费了大量的口舌和精力跟对方谈了半天,最后他来了句:

这个我说了也不算、这个超出我决定的权限了,必须回去请示领导,此时你就会很崩溃。

所以,在谈判之前,大家就要确认一下,跟自己谈判的人是不是有决定权和执行权,以免对方在关键时刻以没有权限为借口来推脱,浪费您宝贵的维权时间。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根据情况主动提出与项目动迁工作的负责人、领导来直接谈,这是富有智慧的做法。

其四,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

如果要求过高,脱离了实际,可能会导致直接谈崩;

要求过低,又担心吃亏。

所以报价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可以稍微高于自己的心理预期,但是也不要高到让拆迁方觉得太离谱。

给大家建议的参考标准是:

首先,可以和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对比,因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

其次,要考虑自己之后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以不降低且略有提升为标准。

无论如何,指望着“拆迁暴富”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心态,也往往无法实现。

其五,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以备灵活运用

征收方在拆迁整个过程中的违法点经常是很多的,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

这时你指出它的违法点,往往可以提高谈判的筹码。

因为拆迁方会惧怕一旦在某起涉及项目的行政诉讼中败诉,整个拆迁项目的进度将会受到影响,他们就会遭受极大的损失。

所以谈判时抓住对方的破绽和弱点,对最终获得一个满意的谈判结果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当然,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对590号令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当程度的基础和了解了。

两眼一摸黑式的谈判,信息和知识储备都不对等,那么被征收人吃亏几乎是难以扭转的。

其六,房子不能轻易搬,签订协议要谨慎

房子和拆迁补偿协议是和征收方谈判时的两个重要的砝码。

房子是要求补偿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一旦房子守不住被非法强拆,之后的维权和谈判将变得困难重重。

而补偿协议一旦签了,就意味着你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条件,对方已没有和你继续谈判的必要。

由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之后再想反悔也很难。

所以大家一定要谨记,对待房子和补偿协议这两个对拆迁至关重要的问题,要慎之又慎,切不可听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或诱骗,轻率的搬出房子、签署协议。

只要坚守住房子这个阵地,在对补偿安置不满时暂不签字,你手中就还有谈判的砝码,就有机会在之后的维权中为自己争取一个满意的补偿。

三、如何申请拆迁

法律分析:

申请人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某区某大街一带进行危旧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怎么申请拆迁

法律分析:

首先是申请批准的机关。

一般是对所属地上级人民政府或征地拆迁业务主管部门,不要对征地拆迁的执行单位或者用地单位写。

其次是申请的理由。

比如房屋是危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老人需要提前安置等等,要写出提前拆迁的重要性。

再次是承诺。

也就是批准提前拆迁后你会做什么,比如说严格按照拆迁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不参与今后其他项目的拆迁啦。

最后是申请人。

这个人必须是户主,必须能代表全家人。

拆迁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在拆迁过程中,有哪些和拆迁方谈判的小技巧

其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一方面,大家要注意搜集信息,了解当前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水平,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自己的目标和底线。

这主要是通过及时查阅相关公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适当了解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等行动来实现。

另一方面,我们不仅要知己还要知彼,这样才能在之后的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

所以,还要多收集一些拆迁方的信息,例如到底是谁要拆我们的房子?他们有没有权限?又有着怎样的背景?做好了这些充分的准备,就容易在之后的谈判中做到不慌不忙、从容应对了。

其二,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

征收方第一次来上门谈判,其实也是来摸你的底的,探探你的情况和心理预期。

这时候千万不要“太直”,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报价直接透露给对方。

因为一旦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线,主动权就在他手里了。

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不要轻易让对方摸清你的底。

一方面不要在征收方提出补偿条件时明确表态接受或不接受,注意为日后的谈判留出余地;

另一方面不要直接说出自己的心理价位,这样可能会没有了争取更高补偿的空间。

其次,一定要善于倾听,而且尽量不露痕迹的启发对方多说,在他发表意见的过程中分析和判断对方的底线,捕捉有用信息,及时做好录音记录,从而调整自己的应对策略,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其三,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

否则你可能费了大量的口舌和精力跟对方谈了半天,最后他来了句:

这个我说了也不算、这个超出我决定的权限了,必须回去请示领导,此时你就会很崩溃。

所以,在谈判之前,大家就要确认一下,跟自己谈判的人是不是有决定权和执行权,以免对方在关键时刻以没有权限为借口来推脱,浪费您宝贵的维权时间。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根据情况主动提出与项目动迁工作的负责人、领导来直接谈,这是富有智慧的做法。

其四,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

如果要求过高,脱离了实际,可能会导致直接谈崩;

要求过低,又担心吃亏。

所以报价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可以稍微高于自己的心理预期,但是也不要高到让拆迁方觉得太离谱。

给大家建议的参考标准是:

首先,可以和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对比,因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

其次,要考虑自己之后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以不降低且略有提升为标准。

无论如何,指望着“拆迁暴富”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心态,也往往无法实现。

其五,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以备灵活运用

征收方在拆迁整个过程中的违法点经常是很多的,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

这时你指出它的违法点,往往可以提高谈判的筹码。

因为拆迁方会惧怕一旦在某起涉及项目的行政诉讼中败诉,整个拆迁项目的进度将会受到影响,他们就会遭受极大的损失。

所以谈判时抓住对方的破绽和弱点,对最终获得一个满意的谈判结果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当然,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对590号令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当程度的基础和了解了。

两眼一摸黑式的谈判,信息和知识储备都不对等,那么被征收人吃亏几乎是难以扭转的。

其六,房子不能轻易搬,签订协议要谨慎

房子和拆迁补偿协议是和征收方谈判时的两个重要的砝码。

房子是要求补偿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一旦房子守不住被非法强拆,之后的维权和谈判将变得困难重重。

而补偿协议一旦签了,就意味着你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条件,对方已没有和你继续谈判的必要。

由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之后再想反悔也很难。

所以大家一定要谨记,对待房子和补偿协议这两个对拆迁至关重要的问题,要慎之又慎,切不可听信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或诱骗,轻率的搬出房子、签署协议。

只要坚守住房子这个阵地,在对补偿安置不满时暂不签字,你手中就还有谈判的砝码,就有机会在之后的维权中为自己争取一个满意的补偿。

六、拆迁工作办法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

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受价格与底线。

其次,从谈判技巧上讲,我们也不主张在谈判的一开始就与高层人员交谈,这样能保证我们较大的回旋余地,等到我们在项目调查和其他渠道中抓住对方的把柄和短处,足以撼动谈判的地位时候找到高层人员,一锤定音。

最后,多方的获取信息也极为重要,一般高层的信号都会逐级通过工作人员释放出来,及时的把握信息、判断形势,有利于我们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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