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农村“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规定主要涉及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具体如下:
1)所有权归属- “四荒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部分属国家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
2)使用权与承包经营1. 使用权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外部单位、个人,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取得“四荒地”使用权,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
2. 承包经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四荒地”,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包方需具备相应资信和经营能力,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承包期限一般较长,最长可达50年,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3)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1. 开发利用: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和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四荒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发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采取有效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2. 生态保护:开发利用“四荒地”时,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防止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治理可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或联户承包,按谁承包治理谁受益原则签订水土保持承包治理合同。
行政机关关于出租国有资产的规定主要涵盖多个层面,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并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相关规定的详细解析:
1)法规框架与适用范围1.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国有资产租赁的法规框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占有、使用的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如房屋、土地、设备等。
2)出租程序与审批1. 内部决策与上级审批:国有资产出租需经过资产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可能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批。
2. 公开招租与竞争机制:除特殊情况外,国有资产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招租,确保透明度和竞争性。
3. 合同签订与备案: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并需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3)租金管理与使用1. 租金确定:租金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并定期调整。
2. 租金收缴与使用:租金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相关支出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4)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1. 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规性。
2. 法律责任:对违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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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行政机关关于出租国有资产的规定,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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