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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
1、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3、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包括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试点方案提出了改革试点的目标原则:
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陈晓华强调,在改革试点中,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
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要坚持重点突出和风险可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2014年10月28日,由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专访文章而推行。
法律依据: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细化工作责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形成各级负责、各有侧重、统筹推进的改革工作局面。
(二)建立联村包抓机制。
县乡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县乡党政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实行联村包抓,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立队伍保障机制。
各区县(市)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建立完善领导体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专门负责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组织和指导工作。
乡镇要组织或聘请具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2-3人工作组进村现场指导改革工作。
村级要建立在村党组织及村委会领导下的,由村级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3-5人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
通过加强县乡村三级工作队伍的配备,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人负责、有人干事。
(四)建立工作通报机制。
各区县(市)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及时向市领导汇报情况,并适时向各区县(市)通报。
加强信息宣传,抓好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工作,推动改革工作高效落实。
(五)建立督查追责机制。
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贯彻落实督查事项不认真、不配合、敷衍推诿、无故未完成督查事项的承办及协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同志的责任,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资产的占有、支配和收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
1、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落实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2、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包括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3、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包括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试点方案提出了改革试点的目标原则:
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陈晓华强调,在改革试点中,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
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要坚持重点突出和风险可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法律依据: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
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1、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拆迁的区别
2、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拆迁的关系
4、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坏处
5、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好是坏
6、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员界定
7、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怎么回事
8、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基本原则
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简单来说是什么意思
10、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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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拆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
内容审核: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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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