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钥匙吗我们全家享受低保

咨询
年宇令律师

年宇令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商事法律事务

督导律师,秉承“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案件分析逻辑性强,庭审风格敏锐善辩。常年办理征收拆迁案件,严谨负责,办案效率高,能够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擅长处理群体案件,善于寻找案件突破点。

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钥匙吗我们全家享受低保

一、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钥匙吗我们全家享受低保

预留安置地块可作为集体企业用地、无房农户宅基地和集体公益事业用地。据此,预留安置地是预留给集体经济组织,并非直接预留、分配给组织成员个人的。 【拓展资料】

我村盖了一百多套安置房,大约有30套安置给了本村的拆迁户。别的都被村主任转卖给其他地方的人了。方法是这样子的:先找到本村户口的老年人,然后和老年人商量,把老年人的小房子拆掉,不管是什么房子,是否实际住人。只要拆掉就行,哪怕是活动房也行,然后给该老人8--10万元。拆掉的房子照价给予补偿。前提是不能得到安置的房子,安置房由村主任以16--20万不等价格转卖给他人。而且拆掉的一般一户只有15--30平方不等,而安置的一户平方是120--180平方不等。这样的情况就导致本村其他缺房户或者无房户得不到安置。因为现在本村不再批准农民再建房了。就是这样的情况我在县纪委实名举报了。县纪委让镇纪委调查此事。过一段时间镇纪委回复我说:我举报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村主任没有违法!转卖安置房是村主任有经济头脑!请大家讨论一下纪委的结论是正确的吗?我个人认为是以权牟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一般会预留出一块安置地,也就是征收预留安置地。这是地方政府征地时,除了给与村民和村集体货币补偿外,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村庄的建设用地,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北京京康律师相关单位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预留地的分配,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决定,预留地的具体使用、管理或者经营等,均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内事项,不属于由行政机关直接履行职责的范围。因此,如果因征收预留安置地的分配等问题出现纠纷,是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但是村委会也不能擅自决定预留安置地的分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后决定如何开发利用预留地。在留用地上,村集体可以独立或与开发商合作,从事商业或工业开发,所得收益归村庄集体所有。

二、村委会有权买卖安置房么

法律分析:

不可以,这是维持你的生活,如果强制扣留,可以向上级政府放映或通过信访的方式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我是低保户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这是维持你的生活,如果强制扣留,可以向上级政府放映或通过信访的方式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村委会有权买卖安置房么 -安置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

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而安置房虽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此时对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五、我是低保户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 -安置

法律分析:

不可以,这是维持你的生活,如果强制扣留,可以向上级政府放映或通过信访的方式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我是低保户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

法律分析:

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

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而安置房虽然也是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此时对上市交易的条件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怎么办

2、农村拆迁后的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3、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有补偿吗

4、农村的拆迁安置房

5、农村拆迁安置房有产权吗

6、农村有了安置房,原宅地要拆不

7、村里拆迁安置房能买吗

8、农村拆迁安置房能买吗?

9、农村拆迁安置房可以交易吗

10、农村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钥匙吗我们全家享受低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我是低保户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 -安置

内容审核:年宇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拆迁住进了安置房,村委会有权扣留我的安置房吗钥匙吗我们全家享受低保/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怎么注销房本,拆迁房房本没有下来可不可以改为别人的名字

26年01月06日
农村砖瓦平房拆迁补偿标准,我的农村砖房有100多平方米说拆迁按置补偿不知道有多少钱

26年01月06日
我的家在农村拆迁,怎么能先知道自己村拆不拆农村拆迁前的10种征兆

26年01月06日
房子拆迁有我的吗,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26年01月06日
家庭纠纷影响拆迁房子吗,爸妈户口迁到我的房子影响吗

26年01月06日
杨念平律师:拆迁户的诉求有哪些,房屋拆迁我的诉求是什么

26年01月06日
亲戚占拆迁房怎么处理,亲戚赖在我的房子里不走了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房子拆迁有人不统同意,农村房子为危房需要翻建如果村委有人使坏不同意怎么办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修路要审批吗,农村道路用地需要审批吗

26年01月06日
李佳欣律师:妹妹家属拆迁户,老宅拆迁批事是我的妹妹户口在有权分房子吗

26年01月06日
侵占集体土地建房处分,个人侵占集体土地怎么处理

26年01月06日
政府农村拆迁证明模板,村委会证明房子是拆迁所得的证明怎么写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未经私自使用,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本人同意私自流转土地是违法行为吗,集体土地未经征收能转化为国有土地吗

26年01月06日
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违法,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06日
拆迁方案可以代签,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26年01月06日
反对村集体土地出租,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06日
江门市集体土地,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06日
村委会征用集体土地,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06日
村民互换集体土地是否有效,村委会把村集体土地出让是否合法

26年01月06日
集体土地是村委会的吗,村小组土地归集体所有还是村委会所有

26年01月0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