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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实践中,个人独资企业遇到征收在补偿项目与补偿金额等方面都与个人存在较大的差别,来看看在明律师代理的下面这一则来自委托人刘某的案例。
案件事实
刘某经营的草制品加工厂原本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其投资并合法经营。原本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刘某全家从没想过有一日会因为拆迁的事儿焦虑上火。
2018年7月25日,沈阳当地区政府启动地块征收工作,刘某的草制品加工厂被纳入征收范围。
2020年3月,区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年6月8日,区政府对刘某作出了《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刘某却认为,区政府作出的该决定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属于草制品加工厂所有,区政府不应该向其个人作出该决定。并且,涉及的货币补偿遗漏了合法的补偿利益。
对此,刘某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快便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的贾燕丽律师代理此案。在贾律师的帮助下,刘某针对当地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区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律师观点
经过梳理案情,贾燕丽律师认为,草制品加工厂系刘某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住所地在征收范围内,企业曾经的建设位置取得了此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故企业应为案涉房地产的实际权利人。且在征收过程中,企业一直在主张权利,故企业应为本次征收的被征收人。
区政府对刘某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属于事实不清,补偿主体错误。
诉讼过程
区政府辩称:第一,其作出的《安置决定》职权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第二,其作出的涉案《安置决定》补偿对象正确。
诉讼结果
最终,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撤销区政府作出的《安置决定》,同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重新作出。
- 判决书 / 裁定书 -


在明律师提示
本案争议焦点为征收补偿对象是个人独资企业草制品加工厂还是刘某个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由此可见,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本案中,草制品加工厂建设位置在征收范围内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理应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个人独资企业遇到拆迁需要补偿的项目与个人是不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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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