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专业性强。擅长从全局把控风险,确定诉讼思路及方案,具有多年扎实的法律实践功底,能够通过多种策略解决委托人实际问题。
自2023年全国上线的新一轮超大、特大型城市城中村改造到底怎么改?和曾经的棚户区改造有何操作方式上的不同?这是各地被征收人普遍关心的问题。
2024年9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发布《关于深化拓空间改革有序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针对下一个时期的城中村改造暨城市更新行动做了该市的细化规范。
那么,作为全国城中村改造“龙头”的广东省在这一新规中又有哪些较新的提法呢?所谓“判多少赔多少”是否意味着咱被征收人的起诉不管用了?
鉴于该《实施意见》内容较多,在明律师重点为大家解读其中直接关系到补偿权益和征拆执行程序方面的问题。
要点一:遏制非法牟利和超额索求补偿行为
《实施意见》中明确,制定全市城市更新补偿安置指引,统一全市搬迁补偿标准,完善城市更新不动产权益核查机制,遏制非法牟利和超额索求补偿行为。
《实施意见》中特别提及要依法认定不动产合法权属,完善历史权益确认机制,根据权属与权益核查结果,实施差异化补偿标准和补偿程序。
也就是说,对于实践中争议巨大的“无证房屋”,新规明确要与证照齐全的房屋实施差异化补偿。在此指导思想下,广东省大量存在的“三层半”以上无证面积要想得到尽可能近似于三层半以内面积的补偿,难度无疑将会增大。
《实施意见》中针对无证房屋的补偿还有这样一段表述值得关注:无完整合法权属来源证明的土地和房屋……实际使用人不同意实施改造,循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的,按生效法律文书进行补偿或赔偿。经行政机关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依法予以处置或拆除,不予补偿或赔偿(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相关内容的除外)。
综合上文可知,对“无完整合法权属来源证明”的土地和房屋,若实际使用人配合改造,可给予“适当的补偿”,这一“适当”,也就意味着其与有证面积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而若实际使用人不同意实施改造,进而针对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则坚持“判多少赔多少”的原则去操作。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复议机关一般都不会针对补偿数额直接作出裁决,具体的金额仍需由征收方通过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或者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那么新规中的“按生效法律文书进行补偿或赔偿”该作何理解呢?是否意味着作为被告的征收方在诉讼中不再寻求任何协商、调解,而只能等着法院判下一个具体的金额来呢?倘若法官建议双方调解,征收方又能否接受并积极参与呢?
笔者认为,新规中的“判多少赔多少”有一定的主观性,亦或许带有一厢情愿的色彩。毕竟补偿和赔偿依法就是允许调解的,那么复议机关和法院势必要先组织双方调解。而作为征收方若明确以规范性文件拒绝调解,又似乎不符合行政争议解决的起码原则。
不过,结合新规中“支持推动法律咨询参与城市更新各环节,调处群众矛盾、历史问题,普及法律基础知识,引导合理认知,助推更新项目顺利实施……”的表述可知,“狮子大开口”“得寸进尺”等令征收方深恶痛绝的情形恐将在今后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彻底碰上钉子,“留守户”等难题也已被征收方列为重点解决的对象。
无疑,新规之下被征收人提升补偿利益的难度将会增大,来自专业律所和律师的及时指导和咨询更加不可或缺。
要点二: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面积+人数双超90%,启动依法征收
纵观这一《实施意见》可知,东莞市未来的城中村改造仍将采取“先协议后征收”的模式推进,即先通过实施主体主导的协议搬迁签掉大多数户,再针对剩余的个别户启动征收程序。
相较于2018年及以前的棚户区改造全程由政府主导的做法,如今的城中村改造显然在市场运作上迈进了一大步。
《实施意见》中指出,城市更新项目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权益土地面积和人数占比均超90%,镇街(园区)可经市政府同意后对未签约部分土地及房屋进行单元切割,也可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实施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属地政府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如实说明个别未达成补偿协议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期限届满后依法及时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据此,新规明确了待改造土地“面积+人数”双超90%的征收启动门槛。一旦同意搬迁补偿的签约率突破90%,法定征收程序就会被激活,大家熟悉的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甚至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补偿决定都会登台。
此时,作为“剩余户”的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客观研判案情,确定明确且理性的补偿利益诉求,如有需要及时提起针对补偿安置决定的复议或者诉讼,争取在最后阶段的协商谈判机会,避免司法强制执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扩大。
要点三:警惕“拉人头”的签约环节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意见》中的另两个涉及“凑人头”寻求民意支持的动作也同样值得重视。因为任何90%都是从1%开始一步一步实现的,被征收人若要实现在协商签约阶段加大谈判的筹码,就有必要尽早统一意见和诉求去有计划、有策略的展开协商,“散兵游勇”是难成大器的。
一是《实施意见》中规定“涉及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启动前应经改造范围所在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同意”。据此,在要不要启动改造的讨论中,持不同意见的村民要特别注重对村民会议、成员大会等的参与,尽量及时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二是《实施意见》中规定“公开招引实施主体模式的更新项目在公开挂牌前,可由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各权利人、实际使用人实施前置签约,原则上保证签约率达到80%”。这里的“80%”笔者认为接近于此前在房屋征收中惯用的“预签约”或者叫“模拟拆迁”,此后通过收购的方式实现城中村改造的目标。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预签约”是和实施主体也就是开发商在协商博弈,可不是什么单纯的“意愿征询”,更不是同意改造就要再签个字那么简单。村民们如有疑问要及时引入专业律师支招,切不可盲目“前置签约”而使自己在其后的协商中落入不利境地。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城中村的被拆迁人的是,2024年及以后的城中村改造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征收方都会变得愈发专业和精明,再想着自学些法条就自行起诉应对恐怕是不行了。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征拆已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2.0版,这对被拆迁人和专业律师而言都是全新的考验和挑战。
笔者衷心希望所有的被拆迁人都能把握住这一轮来之不易的城中村改造浪潮,实现自己居住条件的升级迭代。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我们要懂法用法,理性客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公平且合理的,那就应当是满意的。(王小明/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最新城中村改造规范发布:无证房诉讼的,判多少赔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网站
内容审核:徐会元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