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

咨询
刘晓玉律师

刘晓玉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是3天,法律规定也有5天的情况。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2015年7月17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对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已经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更正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一个是5日,一个是3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对已经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时,应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5日和3个工作日之间选择时间较长的一个期限来执行,这样就不会引发质疑和投诉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竞争性磋商公示期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是几天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应不短于5个工作日。

因此,如果是采用电子采购方式由供应商自行从指定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话,留给供应商下载的时间也应不短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这四种采购方式,其公告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先关法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的竞争性谈判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共同制作谈判文件,经采购人确认谈判文件后,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公示期限由采购人掌握,一般均为三天以上。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期

法律分析:

竞争性结果磋商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竞争性磋商更正后需要延期几天

法律分析: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示期:

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范文

2、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模板

3、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怎么写

4、拆迁竞争性磋商

5、拆迁竞标流程

6、拆迁谈判方案

7、拆迁补偿谈判

8、政府拆迁谈判

9、征地拆迁谈判

10、房屋拆迁招标公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6年01月07日
涟水拆迁执行标准2026,涟城镇哪些小区可能拆迁,淮安涟水拆迁标准

26年01月07日
涟水拆迁标准征收2026,涟钢十一五规划拆迁补偿,涟水县拆迁规划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必须是3天吗

26年01月07日
拆迁款竞争性存放由谁决定的,拆迁款式

26年01月07日
拟征地公告之后再拆迁吗,拟征地公告出了隔多久出征收公告

26年01月07日
法院公告负责腾退,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先腾空再补偿,劳光村拆迁安置公告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批复后多久贴拆迁公告,拆迁公告发了还有多久会拆迁

26年01月07日
未公告拆迁的房子,拆迁全面叫停 已明确 2025年以后 楼龄超过25年的房子 统一这样处理

26年01月07日
武汉法院执行腾退案件,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1月07日
企业拆迁信息公告,哪里能看到拆迁公告信息,企业拆迁实施方案

26年01月07日
法院腾退公告期限,法院院长签发的腾退公告和强制执行是一回事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在什么情况可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26年01月07日
房屋腾退公告期限,强制执行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