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结合,用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拆迁评估结果不合理时,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申请复核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因此,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首先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二、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经过复核评估后,被拆迁人仍然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将由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审核,并给出专业意见。
三、申请听证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如果被拆迁人对鉴定结果仍然有异议,或者认为整个拆迁评估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听证,向相关行政机关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同时,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评估结果,被拆迁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复核评估、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及申请听证或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诉求。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有什么办法制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被拆迁人如果发现拆迁方有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在经过审查和核实,如果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遭遇违法强拆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试图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去反抗,要尽量保存好能证明拆迁方违法强拆这个事实的证据,并且及时的报警,在核实的时间里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拆迁方索赔。
二、开发商强拆怎么办
城市建设、房屋改造项目越来越多,涉及房屋拆迁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钉子户”一度是社会热议问题,那么不愿意搬迁,被开发商强拆该怎么办?首先,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应当尽量达成补偿协议,且补偿应当公平。
若实在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房屋被开发商强拆,居民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的。
三、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拆迁管理部门协商。
业主可以与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说明评估结果不合理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期得到更为合理的评估结果;
2、申请复核或重新评估。
业主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复核或重新评估房屋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核或重新评估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
3、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的标准包括:
1、拆迁范围。
这包括哪些区域需要拆迁、拆迁的街道、社区和具体房屋等;
2、拆迁补偿标准。
这包括根据不同类型房屋的面积、房龄、位置等因素确定的拆迁补偿费用,以及其他可能的补偿项目,如搬迁补贴、安置补贴等;
3、拆迁补偿的发放方式。
这包括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发放拆迁补偿;
4、拆迁程序。
这包括拆迁顺序、拆迁时间、拆迁方式等;
5、拆迁后的安置问题。
这包括安置地点、安置方式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拆迁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解。
此外,一些拆迁涉及的问题,如拆迁的程序、拆迁补偿和安置等问题,可能会涉及到法律和政策的方方面面,建拆迁前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免在拆迁过程中遇到问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一、房屋拆迁不合理找谁?1、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对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是属于民事纠纷事项,可以根据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是否可以拒绝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是可以拒绝征收的。
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有什么办法制止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法行为
被拆迁人如果发现拆迁方有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的,在经过审查和核实,如果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遭遇违法强拆的时候,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试图用“以暴制暴”的方式去反抗,要尽量保存好能证明拆迁方违法强拆这个事实的证据,并且及时的报警,在核实的时间里向法院提出诉讼,向拆迁方索赔。
二、开发商强拆怎么办
城市建设、房屋改造项目越来越多,涉及房屋拆迁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钉子户”一度是社会热议问题,那么不愿意搬迁,被开发商强拆该怎么办?首先,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应当尽量达成补偿协议,且补偿应当公平。
若实在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房屋被开发商强拆,居民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的。
三、征收房屋的程序有哪些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未来收益法,以及基准地价法 进行房屋拆迁的评估。
还有成本材料法等,但是因社会变迁以及实践需要一般不会采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1、拆迁房屋评估不正确怎么办
2、拆迁房屋评估不正确的原因
3、拆迁房屋评估不正确怎么处理
4、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5、拆迁评估不合理
6、拆迁评估不满意怎么办
7、拆迁评估不满意走什么程序
8、对拆迁评估有异议
9、拆迁房评估价过低
10、拆迁 房屋评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屋评估不正确,拆迁评估结果不合理房屋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屋评估不正确,房屋拆迁时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