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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正在开展杭州地铁线网规划研究和四期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开展具体线路的设计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正在开展杭州地铁线网规划研究和四期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开展具体线路的设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正在开展杭州地铁线网规划研究和四期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开展具体线路的设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已有线路延伸:
1南延至湘湖南,与15换乘。
2西延至瓶窑,与12换乘。
3西延至西站,东延至临平北。
4西延至西站,南延至闻堰。
6北延至半山南侧,再向东进入翁梅版块与形成东西贯穿线路。
7西延,过北山街,老城西部分走古翠路线位形成南北向贯穿线路,再穿过三墩、云城版块填补空白。
8西延,城西段走余杭塘路、文一西路线位,形成东西向干线。
9西延至龙翔桥。
10南延,过龙井、雷峰塔等景区,过江填补滨文版块空白,再形成萧山南部东西贯穿线路。
16东延至宋家湾,与13换乘。
新线路:
11从闻堰到临平,经浦沿、滨江、近江新城、华家池、机场路、乔司等版块。
12从双浦到瓶窑,南段为6支线,北段经小和山、高教路、西站等版块。
13大城西半环线,从老余杭到崇贤西,经闲林、荆长大道、良渚等版块。
14从小和山到崇贤,经西溪南、蒋村、三墩等版块。
15从湘湖南至崇贤,经萧山、钱江世纪城、江河汇、华家池、绍兴路、大运河等版块,补充城区内空白。
17南岸沿江线,从大江东到转塘,滨江段与6共同成为东西贯穿线,且跨江后在转塘形成井字换乘结构。
18东部半环线,从临平到大江东,经乔司南、文泽路、下沙沿江等版块,配合8连接下沙与大江东。
19东西向补充线路,从文三西路西至海宁高铁站,城西段走文三路线位,城中段走体育场路,补充城内东西向及下沙南部空白。
20从良渚至萧山,经崇贤、半山、东站、四季青、奥体等版块,补充城内空白,并在北部形成东西贯穿线路。
21北部沿江补充线路,从三江汇到半山北,经宋城、六和塔、近江、钱江路、御道、彭埠、丁桥等版块,填补城内空白,并在五堡版块的4和9间形成一条南北补充线路。
22东部南北向贯穿线路,从半山北至萧山南,经临平、大学城、下沙、南站等版块。
23东西向补充线路,从云城西到下沙北,经云城、蒋村、杭氧等版块,补充云城空白。
24南北向补充线路,从临平东到三江汇,经半山北、桥西、保俶北路、湖滨、滨江等版块,连接临平与主城区,补充城西、滨江空白,在三江汇与21形成十字换乘 。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二、完善规划管理规定
(三)严格建设申报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
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
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
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律师分析:
正在开展杭州地铁线网规划研究和四期建设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开展具体线路的设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为了让南站新城更好,杭州市政府将在城市轨道5号线的基础上,远期规划 13号线、18号线、沿江快线(33号线)在南站新城设站。
法律依据: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杭82号建议的答复》
第一条 南站枢纽地位的重要性。
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背景下,杭州作为“轨道上的长三角”中心城市,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日益加快。
南站枢纽是我市六大交通枢纽之一。
是打造杭州国际门户形象的重要节点,也是实践拥江发展战略激活新区产业的重要触媒。
加快推进南站开通、提升南站区域发展品质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打造城市品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规划引领南站新城健康发展。
为更好指导南站新城的建设,我市萧山区委托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南站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同时还组织编制了《萧山区综合交通规划修编》,进一步明确了南站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此外,萧山区还开展了《杭州市萧山区南站单元(XSCQ1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处于方案优化阶段。
这些规划,经过详实的调研及深入分析研究,对南站及周边地区的发展明确了功能定位、明晰了产业发展、完善了交通配套、优化了用地布局。
1、杭州8号线拆迁计划公示时间
2、杭州8号线拆迁计划公示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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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8号线二期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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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杭州8号线拆迁计划公示,杭州地铁8号线二期规划改了?
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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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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