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拆迁房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咨询
白玲律师

白玲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 征收拆迁群体性案件

从事法律工作14年,坚持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拆迁相关领域及群体案件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公平合理的补偿,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用拆迁房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骗拆迁款犯法了吗

一、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一般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诈骗罪的构成与适用

1. 诈骗罪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 拆迁场景中的构成要件:

- 欺骗行为:行为人通过伪造户籍信息、隐瞒住房情况等虚假手段,使负责安置的部门产生错误认识。例如,伪造家庭人口数量和居住状况等证明材料,向政府安置部门虚假申报,成功获取安置房。

- 财产损失:拆迁方因错误认识而分配安置房,导致公共财产损失。

- 因果关系:欺骗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

-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自身不符合安置条件,仍积极追求非法占有安置房的结果。

3.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一般3000元至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一般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一般5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原因

1.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要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

2. 拆迁场景的排除:

- 合同性质:拆迁安置协议虽具有合同形式,但其核心是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对特定群体的补偿行为,而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交易。

- 行为本质:骗取安置房的行为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的安置程序,而非利用合同条款骗取财物。

- 法律适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原则,合同诈骗罪不适用于此类行政补偿场景。

三、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

1. 贪污罪:

- 构成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

- 场景限制:仅适用于负责安置房分配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如安置办工作人员编造虚假信息非法占有安置房。

- 量刑差异: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如数额特别巨大可处死刑)与诈骗罪不同,且主体身份是关键区分点。

2.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构成要件:行为人在骗取安置房过程中,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

- 数罪并罚:若同时满足诈骗罪和伪造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四、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1. 认罪态度: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 退赃退赔:积极退还非法占有的安置房或补偿差价,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获得从宽处理。

3. 其他情节:如立功表现、坦白等,也会影响最终量刑。

二、套取拆迁费违反了什么法规

套取拆迁费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具体分析如下:

一、违反民法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套取拆迁费的行为,本质上是对被拆迁人财产权的侵害,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或个人的房屋,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套取拆迁费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是对征收补偿费用的非法侵占。

二、违反刑法关于财产犯罪的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套取拆迁费的行为,如果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则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如果套取拆迁费的行为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则构成贪污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也构成犯罪。如果套取拆迁费的行为涉及挪用公款,同样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行政法规关于征收与补偿的规定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这一条款直接规定的是暴力拆迁的行为,但套取拆迁费往往与非法拆迁行为相伴而生,两者在性质上都属于对征收补偿制度的破坏。

套取拆迁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规的多项规定,不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套取拆迁费的违法行为,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是本村村民买了房子拆迁款构成什么罪

不是本村村民买了房子,在拆迁时并不直接构成犯罪,但关键在于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拆迁补偿款。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非本村村民购房拆迁的合法性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补偿。

2. 非本村村民在农村购房,若其购房行为合法,且持有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明,那么在拆迁时,其有权获得房屋补偿部分,但通常无法获得安置补助费,因为这部分补助是针对本村村民的。

2)骗取拆迁补偿款可能构成的犯罪

1. 诈骗罪:如果非本村村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且数额较大,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贪污罪:如果非本村村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那么还可能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结论

因此,不是本村村民买了房子拆迁并不直接构成犯罪,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拆迁补偿款。如果行为合法且未骗取补偿款,则不构成犯罪;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补偿款,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贪污罪等刑事犯罪。

四、搬迁户虚增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的法律法规

搬迁户虚增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属于违法行为,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如下:

1)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搬迁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补偿款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若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

2)合同诈骗罪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搬迁户与房屋征收部门会签订补偿协议。如果搬迁户以虚增补偿款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3)侵占罪或贪污罪

如果搬迁户是负责处理补偿事宜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增补偿款并将这部分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或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搬迁户虚增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或侵占罪(贪污罪),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用拆迁房诈骗犯法吗

#用拆迁房诈骗犯什么罪

#拆迁诈骗案被害人

#买拆迁房有哪些风险

#父母拆迁房直接写子女名字利弊

#拆迁房

#拆迁遇到不良房客不搬

#拆迁房及拆迁款分割给子女协议书

#拆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拆迁危房影响隔壁生意

#用拆迁房诈骗怎么处理

#用拆迁房诈骗怎么办

#用拆迁房诈骗怎么判刑

#拆迁款诈骗案例

#诈骗拆迁房一套

#拆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拆迁诈骗罪案例

#骗取拆迁房政府怎么处置

#房屋拆迁诈骗罪不成立的案例

#骗拆迁款犯法了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拆迁房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骗拆迁款犯法了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套取拆迁费违反了什么法规,不是本村村民买了房子拆迁款构成什么罪

内容审核:白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用拆迁房诈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谭深杰律师:拆迁户诈骗罪,拆迁人员与拆迁户勾结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应该怎么处理

26年01月07日
诈骗拆迁过渡费怎么算赔偿,拆迁超过三年过渡费怎么算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诈骗案由有哪些,拆迁行政案件案由有哪些

26年01月07日
拆迁房伪造合同,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7日
夫妻骗取房屋拆迁补偿,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 一方规划拆迁了 另一方有补偿吗

26年01月07日
利用拆迁房诈骗案例,套取移民搬迁款定罪

26年01月07日
拆迁补偿诈骗罪,以结婚名义骗国家拆迁补偿的钱犯法吗

26年01月07日
静宁县房子拆迁补偿多少一平方,欠钱不还惨了!这三种情况直接告他诈骗罪!

26年01月07日
骗取房屋拆迁补偿罪2026,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什么罪

26年01月07日
社区骗取拆迁款,不构成诈骗罪的两起拆迁补偿案件

26年01月07日
诈骗拆迁房金额认定多少,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7日
诈骗拆迁款拆迁房需要退还吗,拆迁过程中骗取安置房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少不签字可以吗,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不签字有什么后果

26年01月07日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建房屋能否要求补偿,抢占土地盖房子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拆迁解读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6年01月07日
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坏东西如何补偿,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问题

26年01月07日
房屋征收过程中怎么做,房屋征收操作指引

26年01月07日
拆迁赔偿过程中谁管,老百姓对拆迁有冤屈求助谁

26年01月07日
如何应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征地过程中土地纠纷处理

26年01月07日
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被拆迁人应该准备什么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