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关于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回复
一、总体原则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附着物补偿标准
1. 房屋类附着物:房屋补偿通常按照重置成新价进行,即重建同等房屋的现行成本扣除折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可能因房屋结构、材质、用途及使用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2. 其他附着物:如水井、道路、桥梁、电力设施等,补偿标准同样由地方政府制定,一般依据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成新程度、重置成本等因素评估确定。
三、青苗补偿标准
1. 农作物类青苗:青苗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农作物的种类、生长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一般按一季产值计算,考虑农作物的生长阶段和即将产生的经济效益。例如,粮食作物如小麦、水稻等,可能按照每亩的补偿金额进行规定;经济作物如蔬菜、果树等,则可能根据露地或大棚种植、树龄、挂果情况等因素进行补偿。
2. 补偿时机:青苗补偿通常在农作物收获前进行,以减少被征收方的经济损失。
四、补偿程序与争议解决
1. 补偿程序:包括调查登记、评估、公示、补偿支付等环节。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补偿对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争议解决:对补偿标准或补偿程序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标准,确保合法合规进行。以下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其中第(五)项明确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依法进行土地征收。
2. 适用范围:
大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适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大方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活动。
二、征收前提与原则
1. 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
2. 遵循原则:
在征收过程中,应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征收程序与要求
1. 纳入规划: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限定在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涉及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应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土地。
2. 必要性评估:
大方县人民政府需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合法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3. 面积比例与实施周期:
- 单个成片开发范围原则上不小于40公顷。
- 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以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和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 实施周期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一般不超过5年。
4. 禁止情形:
-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 市县区域内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闲置土地的。
- 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
- 已批准实施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实施计划的。
5. 征求意见与听证:
在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必要时,应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四、补偿标准与农民权益保障
1. 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时,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期限需明确规定,并确保及时、足额支付。
2. 农民参与:
成片开发方案应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在方案编制和审批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农民意见,确保方案符合农民利益。
3. 权益保障:
政府应加强对征收程序的监管力度,防止滥用职权、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方案编制与审批流程
1. 编制主体:
大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应由大方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进行编制。
2. 征求意见与专家论证:
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3. 审批流程:
- 大方县人民政府组织报批材料,提出成片开发方案报批申请。
- 市级人民政府审查把关,出具报批请示文件和审查报告。
- 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方案进行科学性、必要性论证。
- 省政府批准方案后,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信息公开。
大红门时村拆迁计划涉及的主要环节包括立项、征收通知、拆迁协商、搬迁准备、搬迁实施、拆除以及补偿发放等多个阶段。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拆迁计划的实施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拆迁计划立项拆迁工作开始前,政府部门需进行立项,明确拆迁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立项阶段通常较短,但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征收通知与公告政府部门会向被拆迁户发出征收通知,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告知拆迁相关事宜,包括拆迁时间、方式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3)拆迁协商与补偿安置政府部门会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讨论搬迁补偿等具体事宜。协商过程中,双方需就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达成一致。一旦达成一致,政府部门会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4)搬迁准备与实施被拆迁户在协商达成一致后,需开始进行搬迁准备工作,包括寻找新房源、清理旧房等。政府部门则会组织人力物力协助搬迁工作,确保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5)拆除与后续工作搬迁完成后,政府部门会进行拆除工作,并对拆除后的土地进行规划利用。同时,政府部门还需按照协商结果发放搬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拆迁完成后还需进行相关的后续工作,如土地规划、道路建设等。
大红门时村拆迁计划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需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协商结果发放搬迁补偿。
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国有土地的;
2.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3.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4. 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5.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在上述情况下,收回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2)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即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的法律法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在这种情况下,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3)收回程序的执行在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次,进行征收公告,告知土地使用权人相关事宜。接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安排征收补偿。最后,进行土地登记注销工作。
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收回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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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大方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大红门时村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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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