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

咨询
张天雨律师

张天雨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补偿 民商事诉讼

近10年执业经验,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都具有丰富实战经验。掌握法条精髓,能为当事人多方位深层分析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

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相关政策】《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第三十九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四十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第四十一条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征地补偿,涉及到多种补偿金,在农村,很多土地对于农民来说都是有很大的作用的,他们要种植蔬菜,水果等,如果这样的土地由产值的,要赔偿农民土地附着物的费用,还有安置补助费,最后就是土地的补偿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具体补偿是多少?包括哪些补偿?

各省、各地市,不同属性、用途的地块,补偿标准是不同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用地上建房屋属于违建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类建设行为一般合法。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

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由此可以看出农用地上并非无法盖房,只是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施工。

如果你建房前,已经将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就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了。

但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非常复杂,需要行政机关的逐级审批。

(二)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属于违建吗?

一般农业项目区域内的附属建筑不会被认定为违建,比如,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养殖场中的畜禽舍、育种育苗房、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

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设施农业配套的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管理和生活用房,以及存放农产品、饲料、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

(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设施农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1、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2、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3、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4、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5、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四)以下情形会存在违建风险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一些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尤其是农用地建设小产权房,这类小产权房因无法办理合法的不动产权登记证而难以再交易、出租,法律风险大,要谨慎购买。

2、大棚房:

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行为皆属违法,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打击大棚房。

3、建造别墅区:

占用农用地建造别墅区,近几年陆续被纳入清理整治范围。

4、改变养殖场用途:

有的养殖场亏本后,改造为仓库、物流经营场所、住房出租等,这便改变了土地的用途,相应的建筑物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

二、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农村用地不能转包为建设用地。

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履行征用农业用地手续,同时向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补偿,补偿数额为当地土地综合区片价,各村数额不等,可以到当地县自然资源局查询。

确认建房是否违法的依据,是建房者有没有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建房许可证。

农村农民建住房,需要经过“申请、审核、批准”这样的程序,取得建房许可,并不能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然后取得“宅基地使用证”。

这样,这个建房行为就是合法的。

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权限在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但村里与乡里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

只要能够取得这样的批准文书,在哪里建房都是合法的;如果想先斩后奏,事先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的话,那么在什么土地上建房都是不合法的。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怎么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1.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审查符合的颁发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2.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3.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负责开垦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四、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

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五、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补偿多少

各省、各地市,不同属性、用途的地块,补偿标准是不同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农用地上建房屋属于违建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类建设行为一般合法。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属于农用地。

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由此可以看出农用地上并非无法盖房,只是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施工。

如果你建房前,已经将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就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了。

但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非常复杂,需要行政机关的逐级审批。

(二)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属于违建吗?

一般农业项目区域内的附属建筑不会被认定为违建,比如,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养殖场中的畜禽舍、育种育苗房、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

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设施农业配套的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管理和生活用房,以及存放农产品、饲料、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

(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设施农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1、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2、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3、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4、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5、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四)以下情形会存在违建风险

1、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一些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尤其是农用地建设小产权房,这类小产权房因无法办理合法的不动产权登记证而难以再交易、出租,法律风险大,要谨慎购买。

2、大棚房:

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大棚房、生态园、休闲农庄等行为皆属违法,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打击大棚房。

3、建造别墅区:

占用农用地建造别墅区,近几年陆续被纳入清理整治范围。

4、改变养殖场用途:

有的养殖场亏本后,改造为仓库、物流经营场所、住房出租等,这便改变了土地的用途,相应的建筑物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

二、农村田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六、农用地怎样转为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耕地征用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其他土地征用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法律分析

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拓展延伸

农地转建地补偿政策:

补偿标准及内容解析

农地转建地补偿政策是指在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过程中,对农民或土地所有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利用价值等。

一般而言,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补偿内容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等。

具体补偿内容会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稳定。

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平衡农地转建地对农民利益的影响。

结语

农地转建地补偿政策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稳定。

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利用价值等因素确定,并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费等。

政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平衡农地转建地对农民利益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怎么办

2、农村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3、农村拆迁国有土地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拆迁

5、国有建设用地拆迁补偿

6、村镇建设用地转为国有

7、国有土地拆房建房

8、国有土地房屋拆旧建新

9、农村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

10、拆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区别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补偿多少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拆迁改国有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惠阳区集体土地补偿,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26年01月07日
1991年集体土地划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取得是划拨还是出让取得

26年01月07日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评估过程,集体建设用地怎么评估,集体土地房屋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用地公示,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有什么不同,集体土地首次登记公告

26年01月07日
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拍卖,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法院可以拍卖吗,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可以拍卖吗

26年01月07日
邯郸市征收房屋补偿,邯郸市2021年度第36、5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

26年01月07日
购买村集体土地合法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买卖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翻修,农村翻修房屋需要什么手续,集体建设用地翻建

26年01月07日
农用地30年被征用如何补偿的,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农用地林地,农村集体用地和农用地的区别

26年01月07日
农用地征收补偿包括哪些,2021年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用于农业加工,农用地可以经营什么项目

26年01月07日
民用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小产权房是30年吗

26年01月07日
设施农用地建房拆迁补偿标准2025,设施农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集体土地国有农用地,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农用地区别

26年01月07日
农用地拆迁补偿方案,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补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征用农村土地建房后被拆迁有补偿,国有农用地被征收农民有补偿吗?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