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后又跟随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公司法、房地产领域以及行政法等各类诉讼案件及公司法务、合同审核等法律业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拆迁意见调查表的发放并不一定意味着即将进行拆迁。拆迁意见调查表可能是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为了了解居民对于潜在拆迁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而发放的一种调查工具。这种调查可以帮助政府部门评估拆迁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居民对于拆迁的接受程度和期望。
然而,仅仅因为发放了拆迁意见调查表,并不能直接推断出拆迁一定会进行。拆迁项目的实施需要经过多个阶段,包括规划、审批、公告、补偿安置等,而调查表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因此,如果您收到了拆迁意见调查表,不必过于担心或激动。您可以认真填写调查表,表达您的真实意见和看法,但也需要理性对待拆迁的可能性。如果您对拆迁项目有更多疑问或关注,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总的来说,拆迁意见调查表的发放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即将拆迁,而是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在拆迁规划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法律主观: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 批准文件等;
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产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要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受委托的应有委托人的 公证委托书 等。
(二)拆迁计划该拆迁项目官方批准的拆迁整体方案,如拆迁范围在什么范围之内,四至的至线参照物,拆迁的详细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提前拆迁的补偿奖励措施和标准,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租房补偿等事项。
(三)新建项目拆迁后建筑物的建筑名称、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荷载等级、抗震等级、配套措施、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验收等级、平面图纸、布局鸟瞰图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四) 征收补偿标准 对拆迁的房产的价值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名称、法定的评估资质证、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的等;
对不满意拆迁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申请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等事项。
(五)征收补偿方式对拆迁补偿的标准无异议后拆迁人可以一次性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回迁,若协议回迁的要注明回迁的面积、楼层、及其他事项。
(六)协调异议在确定征收范围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拆迁征收人若对 拆迁补偿协议 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法律分析:
各地拆迁计划可到当地政府官网公告进行查询。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一、拆迁协议在哪调阅
1、拆迁补偿协议通常是一式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
2、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
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3、拆迁安置协议虽说能补办,但是也会很麻烦,可能会面临当时的拆迁办已经换了或者取消了,然后转移到新的地方,新的地方又不能立即承认您说的拆迁安置协议的有效性。
所以会找很多部门,耽误很长时间来补办这个拆迁安置协议。
所以大家一定不要马虎大意,在资料都整理好放一个比较安全、明显的位置,防止拆迁安置协议的丢失。
二、拆迁协议签了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
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三、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一)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
(三)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四)房屋估价。
(五)拆迁安置办法。
(六)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七)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人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 批准文件等;
被拆迁人被拆迁的房产产权证书、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要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土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本,受委托的应有委托人的 公证委托书 等。
(二)拆迁计划该拆迁项目官方批准的拆迁整体方案,如拆迁范围在什么范围之内,四至的至线参照物,拆迁的详细开始时间和截止日期,提前拆迁的补偿奖励措施和标准,临时安置的补偿如租房补偿等事项。
(三)新建项目拆迁后建筑物的建筑名称、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荷载等级、抗震等级、配套措施、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筑项目验收等级、平面图纸、布局鸟瞰图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四) 征收补偿标准 对拆迁的房产的价值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名称、法定的评估资质证、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标的等;
对不满意拆迁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可以申请其他评估公司重新评估等事项。
(五)征收补偿方式对拆迁补偿的标准无异议后拆迁人可以一次性向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回迁,若协议回迁的要注明回迁的面积、楼层、及其他事项。
(六)协调异议在确定征收范围后,被拆迁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拆迁征收人若对 拆迁补偿协议 有异议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法律分析:
既然是《摸底调查》,仅仅说明上头有把自己这块地上建筑物,拆迁的可能。
或许后来又没有立即开始的动工,或许延迟了。
也或许不拆了的情况都可能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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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调查书,房屋拆迁意见和要求怎么写
内容审核:郭一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