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

咨询
尹浩腾律师

尹浩腾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尹浩腾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涉及类型广泛,主要包括: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群体性拆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腾退、厂房、企业拆迁、养殖场搬迁、厂房企业的提升改造等方面。

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

一、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

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

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

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政府)有权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二、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呢?

1、农民的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能够将自家的土地转让,签订租赁的合同,租赁给其他人使用。

如果被国家征用,相应的土地也会得到补偿。

这笔补偿金到底给谁,需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2、如果是土地补偿金,应该给出租人,如果是土地上面附着物所发的补偿金,应该给承租人。

因为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土地补偿金或者安置费属于出租人所有,但是土地上面的树木、植被、秧苗等等,这些赔偿应该属于承租人所有。

3、如果双方协调不成,闹上了法庭,一般人民法院都会支持将这笔补偿款给承租人。

因为之间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在合同当中也会对补偿款有所约定,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一、拆迁和征收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而拆迁一般是开发商征用的;2、目的不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3、决定方不同: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拆迁是政府单方决定;4、补偿顺序不同:征收是先补偿,而拆迁是先拆迁后补偿。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所需时间、拆迁期限;

3、被拆迁房屋状况;

4、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

5、可提供的拆迁安置周转用房的数量、标准和地点;

6、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村里土地出租需要村民同意吗

法律分析:

需要。

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租给外村人经营的,必须首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否则租赁合同无效;

若土地管理者违背村民共同意志将集体所有土地租给外村人,本村半数以上村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四、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呢

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

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

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政府)有权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五、租赁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

1、农民的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能够将自家的土地转让,签订租赁的合同,租赁给其他人使用。

如果被国家征用,相应的土地也会得到补偿。

这笔补偿金到底给谁,需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2、如果是土地补偿金,应该给出租人,如果是土地上面附着物所发的补偿金,应该给承租人。

因为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土地补偿金或者安置费属于出租人所有,但是土地上面的树木、植被、秧苗等等,这些赔偿应该属于承租人所有。

3、如果双方协调不成,闹上了法庭,一般人民法院都会支持将这笔补偿款给承租人。

因为之间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在合同当中也会对补偿款有所约定,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一、拆迁和征收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而拆迁一般是开发商征用的;2、目的不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3、决定方不同: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拆迁是政府单方决定;4、补偿顺序不同:征收是先补偿,而拆迁是先拆迁后补偿。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所需时间、拆迁期限;

3、被拆迁房屋状况;

4、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

5、可提供的拆迁安置周转用房的数量、标准和地点;

6、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给外村村民吗

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

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

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政府)有权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补偿吗

2、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合同吗

3、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费吗

4、租用土地拆迁

5、农村租用土地拆迁赔偿如何

6、农村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7、租用土地拆迁补偿

8、农村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怎么赔的

9、租地建房拆迁

10、农村拆迁土地会收回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租赁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土地拆迁有租赁,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村里拆迁老房子,已经拆迁了 农村老房子还能住吗,村里拆迁的房子

26年01月08日
村里土地征用村民有什么补偿,村里土地征用村民有什么补偿?

26年01月08日
村里拆迁土地有补偿吗,村里买了宅基地拆迁有补偿吗

26年01月08日
农村拆迁款有发票吗,收到拆迁补补偿款可以开发票

26年01月08日
拆迁无户口补偿,村里拆迁没有户口怎么赔偿

26年01月08日
农民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怎么办,农民土地被强征归谁管

26年01月08日
村里面要拆迁怎么赔偿,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6年01月08日
租赁村集体土地怎样立项,村里集体土地出租需要什么程序,租赁村里集体土地可以建房?

26年01月08日
村里拆迁该如何补偿,村子拆迁补偿

26年01月08日
村里买卖集体土地怎么处理,村集体的土地卖给村里人可以吗

26年01月08日
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给别人,土地被征用可以安排宅基地吗

26年01月08日
拆迁房再出售税费,赠予的门市房再次出售的税费

26年01月08日
村集体土地到期如何再出租,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时间最新规定

26年01月08日
即将拆迁房赠与他人,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2025

26年01月08日
拆迁房继承个税怎么算,继承的房改房再出售要缴20 个税吗

26年01月08日
腾退住房再出售,部队公寓房清房最新政策

26年01月08日
拆迁新规补偿对象,预制板房 全面拆迁 住建部新规落地 4种补偿方式

26年01月08日
父母赠与的房子拆迁怎么交税,父母赠与的房产再出售怎么交税

26年01月08日
继承拆迁房后出售合法吗,继承房再出售的新规

26年01月08日
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使用,已被征用的土地,农民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26年01月08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8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8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8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8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8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8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8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8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