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法律主观:
房产公证具 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 不具有法律效力 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法》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分析:
有。
首先,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其次,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一、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吗1、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房产公证的法律效力有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
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一、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有效吗1、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有效。
法律效力如下:
(1)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的真实性。
公证过后,可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避免虚假交易的发生;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公证不仅可规范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也可调整我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办理房产公证时,公证处需要了解的情况有哪些办理房产公证时,公证处需要了解的情况有:
1、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
2、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3、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
5、双方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6、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
法律分析:
有。
首先,房产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其次,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法律分析: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过户材料,同时按照要求支付过户税费,因此有的人就会觉得麻烦,但在我国房屋买卖只公证而不过户的,购房者实际也是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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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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