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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旨在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以下是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详细解读:
1)闲置土地的定义与认定1.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合同生效或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 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通知土地使用者,并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 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2. 改变土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3. 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4. 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5. 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6. 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
3)特殊规定与法律责任1.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2.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等导致的除外。
3.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并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4)闲置土地的利用与监督1.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优先使用闲置土地,建设用地能使用闲置土地的,必须使用闲置土地,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
2. 收回的闲置土地应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供地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3.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监督跟踪其利用情况。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关于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其核心内容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展开。以下是对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详细解析:
1)闲置土地的定义与认定1. 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这包括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但自合同生效或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形。
2. 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也可认定为闲置土地。
2)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1. 依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通知土地使用者,并拟订处置方案。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 处置方案可选择的方式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改变土地用途并办理相关手续、安排临时使用、政府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现有建设用地、政府招标拍卖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并对原使用者给予补偿,以及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
3)闲置土地的法律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2.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等导致的除外。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主要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闲置土地进行定义、认定,并明确了相应的处置方式和法律责任,旨在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家庭农场适合办理的营业执照类型及相关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类型家庭农场在营业执照类型上,通常选择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这是因为家庭农场一般由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且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
2)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1.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如选择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受让农村土地使用权(即流转土地)证明;
5.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3)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1. 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2. 确定企业类型、名字、注册资本等,向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3.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经营范围等,在线提交预申请;
4. 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向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5. 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申请条件1. 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在未取消农业、非农业户籍之分的地区);
2. 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 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 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
5. 家庭农场的土地应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
6. 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应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集中、稳定,如从事种植业,土地流转面积需达到50亩以上,且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从事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土地流转面积应在10亩以上或相关产业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家庭农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营业执照类型,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流程进行申请。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以确保家庭农场的合法经营和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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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家庭农场适合办什么营业执照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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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