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租建立项目,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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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王丹律师从事行政案件征拆领域6年,办理过大大小小200余征拆案件、涉及企业、厂房征收、养殖场的搬迁、医院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安置补偿。

集体土地承租建立项目,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承租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税

一、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

关于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的法律依据

1.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虽然此条款针对的是房屋租赁,但同理可推,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在到期后,承租人也应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以保障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二、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

1. 租赁期限届满:这是优先承租权产生的前提。只有当原租赁合同到期,出租人有意继续出租时,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才得以显现。

2. 同等条件: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时,必须满足与新的潜在承租人相同的条件,包括租金、租赁期限、支付方式等。如果承租人无法接受这些条件,则其优先承租权将无法得到保障。

3. 出租人意愿: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有意继续出租是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另一必要条件。如果出租人无意继续出租,或者打算将土地用于其他用途,则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将无从谈起。

三、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优先承租权的实践应用

1. 合同约定: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优先承租权的相关条款,包括行使条件、通知方式、期限等。这样不仅可以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出租人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

2. 及时沟通: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与出租人应积极沟通协商,明确续租意愿和条件。如果出租人有意继续出租,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是否续租的机会。

3. 法律救济: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未按照约定给予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或者存在其他侵犯承租人优先承租权的行为,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签订和履行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充分重视并尊重这一权利。

二、政府单位向村集体移交公益性资产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单位向村集体移交公益性资产,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流转原则

- 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流转范围与限制

- 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 流转期限限制: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以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

3)流转程序与合同

- 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期限、价款及支付方式等。

- 合同备案:流转合同需向发包方和相关部门备案,以便管理和监督,确保流转活动的规范和有序。

4)特殊流转方式

- 再流转: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5)监督与管理

- 政府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流转及合同管理,确保流转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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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弹性出让 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

关于土地弹性出让及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以下是对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1)先租后让用地政策

1. 概念与定义:

- “先租后让”是指在工业用地供应时,先以租赁方式向使用者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达到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后,可以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 “租让结合”则是指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先行以租赁方式供地,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部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部分仍保留租赁性质。

2. 适用范围:

- 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政策主要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应的工业用地。

3. 年限与价格:

- “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前5年租金一次性缴纳,租金不低于法定最高年期出让地价的10%。

- 租赁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租赁期间可按租金缴纳对应年期办理不动产登记。

- 租赁期满经审核达到投资协议约定条件后,可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出让用地申请,出让价格为出租时点时设定的工业用地满年期土地出让金总额扣除已缴纳租金后的差价。

4. 考核制度:

- 对“先租后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租赁期限届满转出让的审核综合考核制度。

- 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90日内提出协议出让申请,旗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5. 监管职责:

- 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开发建设、运营或未达到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的工业用地,启动退出机制。

- 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转让、转租、抵押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有权责令改正或解除租赁合同。

2)先行用地政策

1. 政策内容:

-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 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 法律依据:

- 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执行。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与出让

1. 政策要点: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2. 实施意义:

-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土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及先行用地等政策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与出让政策则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集体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缴纳

集体土地使用税应当由承租方缴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税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方,是法定纳税人。2)承租方作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需要根据土地使用面积和当地执行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双方可以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这一税务责任的归属。如果出租方未缴纳该税,承租方有义务进行缴纳。3)在特殊情况下,如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存在权属纠纷,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仍被视为纳税人。若同一块土地由多人承租,则应当按照各自所占份额缴纳土地税。

集体土地使用税应由承租方缴纳,出租方和承租方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谁来承担这项税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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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政府单位向村集体移交公益性资产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弹性出让 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

内容审核:王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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