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人大建议意见,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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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人大建议意见,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一、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桐城市农业农村局,是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拟定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以及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茶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监管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设 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督查、保密、统战、信访、档案、安全、政务公开、有关会议组织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有关报告、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三)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政策制定。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项目管理。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四)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五)产业发展与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镇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特色农业开发。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

农业农村局是党政机关改革后,以原来的农业局为主体,通过整合畜牧兽医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有农业领域的组织,重新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法律依据】:

《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 第二条农业领域涉嫌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

(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五)非法捕捞案件;

(六)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件;

(七)妨害动植物防疫案件;

(八)农业领域非法经营案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农业领域犯罪的其他案件。

第三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与程序合法;

(二)有合法证据证明有涉嫌犯罪的事实发生。

人民检察院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移送农业农村领域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第四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

第五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实行同级移送、双向移送。

二、安徽省桐城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市级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一、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

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

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

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

因此,现在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

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

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

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桐乡政府信息公开,比如桐乡市的发展规划、财政预算、补助费用的发放情况等信息,减少了社会居民对政府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桐乡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减少贪污受贿等事情的发生。

同时,对桐乡市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法律解析: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定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以及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指导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

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茶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行业的监督管理。

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指导全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承担外来物种监管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 第二条 农业领域涉嫌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

(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件;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五)非法捕捞案件;

(六)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件;

(七)妨害动植物防疫案件;

(八)农业领域非法经营案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农业领域犯罪的其他案件。

第三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与程序合法;

(二)有合法证据证明有涉嫌犯罪的事实发生。

人民检察院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移送农业农村领域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第四条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

第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实行同级移送、双向移送。

四、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一、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市级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二、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

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

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

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

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

因此,现在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

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

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

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五、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市级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一、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

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

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

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

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

因此,现在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

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

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

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桐乡政府信息公开,比如桐乡市的发展规划、财政预算、补助费用的发放情况等信息,减少了社会居民对政府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桐乡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减少贪污受贿等事情的发生。

同时,对桐乡市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六、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

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的补偿费用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

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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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人大建议意见,桐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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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01月09日
哪些房子在农村拆迁范围,明年起农村统一拆迁

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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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01月09日
农村拆迁房屋争议问题,最高法院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答复

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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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6年01月09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6年01月09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6年01月09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6年01月09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6年01月09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6年01月09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6年01月09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6年01月09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6年01月09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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