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由于历史原因村集体管理不规范,很多村民在得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同意后,在村里修建自建房,却并未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对于此类的宅基地能否以违法建设名义进行强拆呢?我们议案释法。
基本案情:王某系青岛市崂山区王家村村民,其与父母在本村共用宅基地。1993年,因王某成家需要,在房屋南侧另行修建了一处房屋。1999年因该房屋日益老旧,王某及父母共同出资出力对房屋进行了翻修。1999年6月,王某与其父亲向王家村民委员会及土管所现场测绘的工作人员缴纳了1200元,明确用于房后小院建房土地使用费,并由村委会出具了收据,并由王某填写相关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申请。自1999年后,该处房屋未进行任何翻改、扩建及新建,至今维持原样。期间由于房屋彩钢顶生锈,进行了房顶修复刷漆。2014年至今王某在此经营汽车维修中心。2019年崂山区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现状调查,对王某该房屋也进行了调查登记。
2020年6月,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称该处房屋系违建,并限期其自行拆除。
律师说法:
涉案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缺乏事实依据。王某房屋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的,并且由村委会及土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收取了1200元建房土地使用费,村委会出具收据,其房屋取得了所在村集体的批准,并经过了街道办的同意,建房合法有据,并填写了宅基地相关申请;该处房屋于1993年建造,1999年翻修,此后房屋也没有进行任何翻改、扩建,其房屋不违反现行《城乡规划法》;再次,王某成年结婚后也未在本村审批新的宅基地,该处房屋系其唯一住房,兼具居住和经营的用途。从其应批未批宅基地的情况看,该处房屋不应被认定违法建设。
认定涉案房屋系违法建设缺乏法律依据。1、依据《立法法》法不朔及既往的原则,涉案房屋系2008年《城乡规划法》之前建成的房屋,且持有一定的建房手续,未取得规划审批并非当事人自身所致,适用现行规划法追溯并不妥当。2、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也明确说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情况不属于违法建设。
涉案房屋由于客观因素和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不能归咎于个人。王某缴纳建房土地使用费后也多次向村委会、街道办申请要求其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其后由于2001年当地发生洪水灾害,街道办土管所保留的大部分档案材料丢失,关于此处房屋报建手续也一并遗失,这也是造成王某后续手续未取得的客观原因。但是王某保留的村委会建房土地使用费收据可以反映其房屋是取得了相关批准手续的。而且当时当地农村建房也不需要严格规范的审批手续,有的村民有土地证,很多村民连土地证都没有,更没有规划许可证。
对于涉案房屋应当进行综合考量,不应以是否取得规划许可手续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将涉案建筑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对于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方式责令当事人补全手续,而非直接责令当事人将房屋拆除。尤其是对于此类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有一定的建房收据,也没有占用耕地、没有侵街占道,用于自住及经营,完全不妨碍城乡规划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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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出嫁女权益,核心是四个要素:户籍在不在本村、有没有承包地、有没有履行村民义务、是不是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条对着看,符合多数就应当认定成员资格。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