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入市工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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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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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行政拆迁 刑事犯罪 合同纠纷

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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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理解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专门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活动,并经过特定审批程序后可进行市场化交易的建设用地。以下是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详细解析:

1)定义与法律依据

1. 定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特征与类型

1. 特征:

- 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经营性用途:土地主要用于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

- 市场化交易: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出让、出租等交易。

2. 类型:

- 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活动,如加工厂、制造业厂房等。

- 商业用地:支持商贸活动和服务业发展,如商铺、集市等。

- 其他经营性用地:包括娱乐用地、合作经营用地等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用途土地。

3)入市流转与权益保障

1. 入市流转: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入市场。

- 出让、出租等交易行为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 权益保障:

-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重要资产,其合理利用与规范管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这类土地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享受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利。

二、土地弹性出让 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

关于土地弹性出让及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以下是对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1)先租后让用地政策

1. 概念与定义:

- “先租后让”是指在工业用地供应时,先以租赁方式向使用者供应土地,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达到约定的投入产出等条件后,可以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 “租让结合”则是指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先行以租赁方式供地,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部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部分仍保留租赁性质。

2. 适用范围:

- 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政策主要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应的工业用地。

3. 年限与价格:

- “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前5年租金一次性缴纳,租金不低于法定最高年期出让地价的10%。

- 租赁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租赁期间可按租金缴纳对应年期办理不动产登记。

- 租赁期满经审核达到投资协议约定条件后,可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出让用地申请,出让价格为出租时点时设定的工业用地满年期土地出让金总额扣除已缴纳租金后的差价。

4. 考核制度:

- 对“先租后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实行租赁期限届满转出让的审核综合考核制度。

- 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90日内提出协议出让申请,旗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5. 监管职责:

- 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开发建设、运营或未达到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的工业用地,启动退出机制。

- 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转让、转租、抵押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有权责令改正或解除租赁合同。

2)先行用地政策

1. 政策内容:

-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 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 法律依据:

- 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执行。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与出让

1. 政策要点: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2. 实施意义:

-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

-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土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及先行用地等政策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与出让政策则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征收的新规定

1. 定义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包括军事、外交用地,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 提高补偿标准: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

3. 完善征收程序:征收流程包括公告征收方案、听取被征地村民意见、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

2)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

1.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

2. 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支持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

3. 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鼓励试点地区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同时,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

3)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1.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等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2.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

3. 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对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

4)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1. 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2. 统筹陆海资源管理,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

3. 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围绕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以及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等方面展开,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农民利益,同时严格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四、新型产业用地 意见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措施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是地方政府为引导和规范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而制定的专项政策。这一政策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几个关键方面详细阐述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的重要性及其实施措施。

1)保障新兴产业发展空间

1. 破解土地资源瓶颈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通过差别化供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等关键领域的用地需求。这有助于避免土地资源的错配,确保新兴产业能够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例如,某些地区通过“工改工”政策,成功盘活了存量工业用地,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 引导产业集聚与升级

政策还通过规划产业园区、设定产业准入标准等措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还能促进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就通过精准供地,吸引了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高端产业的入驻。

2)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1. 创新供地方式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灵活的供地模式,这降低了企业的初期成本,减少了土地的闲置现象。例如,浙江的“标准地”改革要求企业在拿地前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这有效倒逼了企业高效用地。

2. 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政策还建立了从供地到建设、运营再到退出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对低效用地实施二次开发或收回。这种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防止土地的浪费和低效使用。例如,广州通过“三旧改造”项目,将废弃工厂转化为科创园区,实现了单位土地产出的显著提升。

3)服务实体经济,增强企业发展动能

1.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通过地价优惠、税费减免等措施,减轻了制造业企业的负担。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例如,山东对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给予了最高30%的地价补贴,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2. 稳定产业预期

政策还通过提供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如50年出让期),减少了企业因土地续期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鼓励了企业的长期投资。这种稳定性的增强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心,促进产业的持续发展。

4)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还注重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同等措施,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例如,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等政策,激活了农村土地资产,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中,通过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飞地经济等政策,优化了产业布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跨区域优化配置。

结语

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是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精准性、动态性和创新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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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弹性出让 先租后让等用地政策,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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