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属于村集体土地吗,农村有承包地户口迁农转非了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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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师从行政诉讼知名律师杨在明,从事征拆业务多年。擅长解决群体性征迁纠纷,承办过多起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征拆案件,具有丰富的征拆业务实战经验。在检察院学习期间,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并参与省级法学会的课题研究,对刑事案件也有独到的见解和思路,曾办理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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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有承包地户口迁农转非了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农村有承包地户口迁农转非后,是否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户口迁移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关系

户口迁出本村后,则不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需要满足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以及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等条件。当个人户口从农村迁出,转为非农业户口(即农转非),其户籍关系已经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

2)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但这并不意味着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就一定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基于合同关系的权利,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是一种身份权利。当个人户口迁农转非后,其可能仍然保留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其仍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了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这反映了户口迁移的法律程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则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承包方式,但并未规定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就必然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合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明确户口迁农转非后,个人不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有承包地户口迁农转非后,个人不再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结论是基于户口迁移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区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分析得出的。

二、集体户是常住户口吗

集体户是常住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无论是集体户口还是个人户口,只要公民常年居住在其户口所在地,都被视为常住户口。集体户口只是户口登记的一种形式,通常适用于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人员,其户籍关系挂靠在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尽管集体户口的管理和个人户口有所不同,但它仍然是正式的常住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例如,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则孩子可能不容易落户;若是长期无住房、没有工作等,集体户口可能会被清理。因此,落在集体户口上后,最好尽早转为个人户口。但这并不影响集体户口作为常住户口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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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户是常住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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