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收集体土地的办法,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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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村上收集体土地的办法,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村集体征收土地合法吗?

一、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

农村拆迁归谁管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具体的情境。一般来说,农村拆迁的管理与监督主要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1)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住建局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类房屋征收项目通常归各县市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者住建局负责。他们会制定具体的征收实施办法和补偿方案,并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因此,如果农村拆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些部门将是主要的管辖机构。

2)国土局或征地办公室

因道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征迁项目,同时补偿地上附属物,这类征迁项目归国土局、征地办公室负责。他们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征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所以,如果农村拆迁是出于这类原因,国土局或征地办公室将是主要的管辖部门。

3)农改办或乡镇国土所

对于农房改造整村征迁项目,这类征迁项目归各县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农改办具体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直接找乡镇当地的人民政府的国土所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如果是这类农村拆迁项目,农改办或乡镇国土所将是主要的联系机构。

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需要根据具体的拆迁项目和原因来判断。不同的拆迁项目可能涉及不同的管理部门和法律法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了解清楚具体的拆迁政策和项目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哪种类型的拆迁项目,都需要依法进行,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这是法律对拆迁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体现。

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

农村拆迁归谁管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部门,具体需要根据拆迁项目的性质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1)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即城市规划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这类拆迁项目通常归各县市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或者住建局负责。他们会制定具体的征收实施办法和补偿方案,并负责解释相关政策。2)如果是因道桥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拆迁项目,同时补偿地上附属物,这类项目则归国土局或征地办公室负责。他们会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3)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也称城中村改造项目),由于各地差异较大,负责部门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地方归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也有不少地方归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稳妥的办法是先咨询当地住建局,如果未找对再咨询国土局。4)对于农房改造整村征迁项目,这类项目通常归各县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农改办具体负责。但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土所。

农村拆迁归哪个部门管,需要根据拆迁项目的具体性质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寻找负责部门时,可以按照上述分类进行咨询,以确保找到正确的负责机构。同时,也要注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的程序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和实施程序两个阶段。

1)征地的批准程序:

1. 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 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4. 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 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到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其补偿内容将依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及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进行确定。

3.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补偿安置方案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补偿款应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在整个征地补偿过程中,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地补偿应公平、合理,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包括哪些

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包括哪些

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包或租赁等方式,将集体资源或资产发包给个人、单位或村办企业,并据此收取的承包费、租金或上交的利润等收入。这些收入构成了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对该收入的详细解析:

一、土地发包收入

1. 定义与来源:土地发包收入是指村集体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按照一定条件和期限,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单位、个人进行经营,承包方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向村集体缴纳的承包费用。这一收入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提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 重要性:土地发包不仅是村集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方式。

二、集体资产发包收入

1. 内容概述:除了土地资源,村集体还可以将闲置的房屋、机械设备、水利设施等其他集体资产发包给他人经营或使用,收取相应的承包金或租金。这部分收入同样属于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这为集体资产的有效发包提供了法律基础。

三、其他上交收入

1. 村办企业上交利润:村办企业作为村集体经济的一部分,其经营所得利润按规定上交村集体,也构成发包及上交收入的一部分。

2. 其他形式上交:除了村办企业的利润上交,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上交收入,如承包者基于合同约定或其他原因上交给村集体的款项。

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涵盖了土地发包、集体资产发包以及村办企业等所属单位上交的利润等多个方面。这些收入不仅为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决定村集体经济事项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发包及上交收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集体土地征收与谁签订协议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具体分析如下:

1)签订协议的主体

1. 一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负责签订征收协议的一方主体。

2. 另一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这些主体是集体土地的实际拥有者和使用者,他们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签订征收协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签订协议的内容

征收协议应当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关键条款。这些条款的设定应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公平、合理补偿的规定。

3)签订协议的程序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前,应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3. 双方就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一致后,签订征收协议。如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等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议内容应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及安置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确保签订程序合法、合规。

四、村集体资金支出必须履行什么程序

村集体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和有效使用。以下是村集体资金支出必须履行的程序:

一、决策程序

1. 提议与方案制定:

- 村集体资金支出的提议应由村民、村民代表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并明确支出的原因、金额、用途等基本情况。

-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或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详细的支出方案,包括资金的具体用途、预算、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

2. 民主决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涉及村集体资金支出的重大事项,应依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资金支出方案。村民会议需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

- 方案需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可能要求更高比例的同意票,具体按村规民约或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核与备案

1. 内部审核:

- 支出方案在通过民主决策后,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或村委会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2. 外部备案:

- 支出方案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审查内容包括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预算的准确性等。

- 乡镇人民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将备案信息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监督和管理的依据。

三、公开与监督

1. 信息公开:

- 将经民主决策和审核备案的资金支出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村务公开栏、村集体网站等显著位置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 公开内容应包括支出的金额、用途、支付方式、预期效果等关键信息,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2. 全程监督:

- 村民监督委员会或相关监督机构应对资金支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支出的合法合规。

-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支出村集体资金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集体资金支出必须履行决策程序、审核与备案程序以及公开与监督程序。这些程序的履行是确保村集体资金合法、合规和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同时,也应注重村民的参与和监督,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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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包括哪些,集体土地征收与谁签订协议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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