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腾退企业用地政策,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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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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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政府腾退企业用地政策,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腾退建设用地

一、自然资源部2023年文件关于拿地的规定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征收的新规定

1. 定义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需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这包括军事、外交用地,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 提高补偿标准: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

3. 完善征收程序:征收流程包括公告征收方案、听取被征地村民意见、进行补偿登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

2)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

1. 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

2. 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支持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

3. 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鼓励试点地区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同时,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

3)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1.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等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2.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

3. 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对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

4)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1. 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2. 统筹陆海资源管理,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

3. 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2023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拿地的规定,主要围绕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土地使用政策的新探索以及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等方面展开,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农民利益,同时严格保护耕地红线,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二、节约集约用地符合八个是否用地标准

节约集约用地作为一种土地资源利用策略,其核心在于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是否符合“八个是否”的用地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是否符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标准

1. 规划先行:节约集约用地强调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这符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求。通过规划引导,避免无序扩张,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指标约束: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强度管理,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以此倒逼土地高效利用,这也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重要手段。

二、是否符合盘活存量土地的标准

1. 低效用地再开发: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对闲置厂房、老旧小区等实施改造升级,这符合盘活存量土地的要求,通过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依法收回长期未用土地,这也是盘活存量土地的有效措施。

三、是否符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标准

1. 行业用地标准:制定工业、商业等不同领域单位面积产出、投资强度等准入门槛,这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的高效利用。

2. 弹性年期出让:对短期产业项目采用较短的年期供地,如5年、10年期,这可以降低企业初期成本并促进土地的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否符合市场机制引导的标准

1. 差别化地价政策:对高附加值产业给予地价优惠,限制高耗能低效益项目,这符合市场机制引导的要求,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土地产权流转:支持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激活二级市场活力,这也是市场机制引导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五、是否符合技术创新应用的标准

1. 立体开发:推广地下空间开发、多层厂房建设等立体开发方式,这符合技术创新应用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效率。

2. 智慧监测: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技术实时监管土地利用状态,这也是技术创新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体现。

六、是否符合考核问责机制的标准

1.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将这一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这符合考核问责机制的要求,通过考核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2. 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土地浪费行为进行追责,这也是考核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是否符合生态优先的标准

节约集约用地在推广“留白增绿”、将腾退土地用于公园、湿地等生态建设方面,符合生态优先的用地标准,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八、是否符合数字化治理的标准

构建全国统一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这符合数字化治理的用地标准,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节约集约用地完全符合“八个是否”的用地标准,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策略。

三、第三轮土地确权政策

关于第三轮土地确权政策,目前虽然具体的政策细节尚未完全公布,但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政策导向进行初步解读。

1)土地确权的基本原则

1. 延包原则:根据过往的土地承包政策,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将延续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延包原则,即保持原有承包关系的稳定,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

2. 个别调整:对于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承包地毁损,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能会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个别农户间进行适当调整。这需要农民集体民主协商,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 困难户帮扶: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和耕地经营规模的细分,对于因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政府将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并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2)土地确权的具体措施

1. 土地确权摸底:通过土地确权摸底工作,搞清楚目前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对多占的、闲置的、撂荒的土地进行清理和处理,为后续的土地承包和确权工作奠定基础。

2. 土地流转:随着土地政策的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与承包权、所有权分离,经营权可以对外流转。这有利于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生产的发展,并为农民提供一个增加收入的渠道。

3. 土地承包者有偿退出:在城镇化的推动下,鼓励那些已经进城、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有偿退出原承包土地。退出后,农民可以得到一笔退出费用,而收回的土地可以重新分配或进行流转,以避免闲置土地的浪费。

4. 机动地政策:一些农村会预留部分机动地,那些符合承包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这部分机动地以满足其土地需求。

3)土地确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工作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这确保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轮土地确权政策将在保持原有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新农人计划2024年的具体政策

新农人计划2024年的具体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才培养、政策支持、财政补贴与资金扶持等。以下是关于新农人计划2024年具体政策的详细解析:

1)人才培养政策

1. 人才培养层次化: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需求,设置从基础技能培训到高级专业研修的课程体系,以满足各类人才的成长需求。这体现了对新型农业人才全方位、多层次的培养理念。

2. 课程设置多元化: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设置涵盖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业机械与智能化技术、农村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的课程。这种多元化的课程设置旨在培养具备多方面技能的新型农业人才。

3. 实践教学强化化: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实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是提升新型农业人才实际操作能力的关键。

4. 国际交流常态化: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人才提供学习先进经验和技术、拓宽国际视野的机会。这有助于新型农业人才了解国际农业发展趋势,提升国际竞争力。

5. 人才培养体系化:构建从基础教育到继续教育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这确保了新型农业人才能够持续学习、不断提升。

2)政策支持与保障

1. 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为计划实施提供政策保障。这是新农人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

2. 构建培训体系:建立从基础教育到继续教育的完整培训体系,形成人才培养的闭环。这有助于确保新型农业人才能够系统地接受培训和教育。

3. 强化校企合作:加强高校与农业企业的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项目研究。校企合作有助于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财政补贴与资金扶持

1. 财政补贴与资金扶持:对符合创业创新条件的新农人及其项目给予财政补贴、资金扶持。这有助于缓解新农人创业创新的资金压力,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2. 用地保障: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新农人创业创新。这为新农人提供了稳定的用地保障,有助于其顺利开展农业创业项目。

3. 金融服务:提升新农人获取金融服务便利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等。这有助于解决新农人融资难问题,为其创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新农人计划2024年的具体政策涵盖了人才培养、政策支持、财政补贴与资金扶持等多个方面,旨在培养一支具备高素质、高技能、创新能力的现代新型农业人才队伍,以适应未来农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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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节约集约用地符合八个是否用地标准,第三轮土地确权政策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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