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咨询
李群杰律师

李群杰律师

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股权纠纷

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承租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集体土地承租人的补偿

一、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出租主体与条件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只有经过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出租。且该土地必须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已经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需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出租程序

1. 土地所有权人需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土地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3)出租的限制

1. 集体土地租赁仅限于特定的使用范围,如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若不符合这些规定,则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租赁。

2. 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法律是有限制条件的,主要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4)权益保障

承租方通过租赁方式合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进行使用、收益和处置。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受到严格的法律规范和限制,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出租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和用途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土地,如农村土地承包,其承包期限可能会更长。

1)对于一般土地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2)对于农村土地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这些期限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而设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进行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较长,但这并不适用于一般的土地租赁。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农村土地承包等特殊情况除外。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是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一规定适用于集体土地的租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分别为三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三十年至七十年,但这些规定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特别规定,并不直接适用于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因此,在租赁集体土地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和用途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土地,如农村土地承包,其承包期限可能会更长。

1)对于一般土地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2)对于农村土地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这些期限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而设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进行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的期限较长,但这并不适用于一般的土地租赁。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农村土地承包等特殊情况除外。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是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一规定适用于集体土地的租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分别为三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三十年至七十年,但这些规定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特别规定,并不直接适用于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因此,在租赁集体土地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

style":""}

二、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所有

关于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所有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土地补偿款的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意味着,在土地被征用时,应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2. 当村集体土地被租赁后征用,土地补偿款的归属需考虑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但在此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将土地出租,因此补偿款的分配需进一步分析。

3. 通常情况下,土地补偿费应归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出租人与承租人可能就补偿款的分配有所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时,若地上有承租人种植的作物或建设的附着物,这些作物和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承租人所有。

2. 需要注意的是,若租赁合同中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有特别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无特别约定,则按照上述法规执行。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

1.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安置补助费。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时,若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2. 但若租赁合同中对安置补助费的归属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所有(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但受租赁合同约定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当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补偿款的归属。

三、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

农村的集体土地是可以租赁的,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这意味着,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承包方自愿并依法操作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租赁的。

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土地经营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占有农村土地,并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取得收益。这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租赁后,承租方的权益和经营范围。

2)土地管理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也涉及到了集体土地的租赁问题。该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前提下,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使用,并应签订书面合同。但此类出租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租赁操作注意事项

在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时,双方应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土地的界址、面积、使用期限、土地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租赁双方还应注意,土地流转的价款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且流转的收益应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或扣缴。

农村的集体土地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租赁的。

四、集体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缴纳

集体土地使用税应当由承租方缴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土地使用税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方,是法定纳税人。2)承租方作为土地的实际使用人,需要根据土地使用面积和当地执行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双方可以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这一税务责任的归属。如果出租方未缴纳该税,承租方有义务进行缴纳。3)在特殊情况下,如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存在权属纠纷,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仍被视为纳税人。若同一块土地由多人承租,则应当按照各自所占份额缴纳土地税。

集体土地使用税应由承租方缴纳,出租方和承租方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谁来承担这项税务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承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的若干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是否缴纳契税吗

#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承租集体土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4全文最新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承租集体用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集体土地承租期限

#承租集体土地 土地使用税

#租用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租赁权

#承租集体土地 建房

#集体土地承租人的补偿

#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承租农村集体土地

#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租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集体土地承租人的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租赁的村集体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所有,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承租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吗

26年01月16日
终止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自愿放弃土地使用权有补偿吗

26年01月16日
集体土地可不可以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司法拍卖吗

26年01月16日
集体土地的工矿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包括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

26年01月16日
大圩集体土地出租,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办法

26年01月16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易培训,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规定有哪些

26年01月16日
古时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吗,农民土地使用权是从1980年开始的吗

26年01月16日
获取集体土地的方法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吗

26年01月16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法律,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6年01月16日
如何承包整合土地使用权,土地如何整合

26年01月16日
承租人拆迁补偿条件最新,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6年01月16日
公家拆迁补偿标准2026,房屋承租人搭盖出的面积属于公家的地遇到拆迁怎么补偿,公家拆迁房屋能够得到拆迁费用

26年01月16日
宣外腾退,直管公房不是承租人 但有户口在 很久没住过了 现在想住可以吗

26年01月16日
企业公有部分拆迁补偿,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6年01月16日
2020年玉林房屋拆迁补偿费,案说合同法|以租抵债中的承租人能否对抗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

26年01月16日
城镇公租房拆迁房,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可以拿到什么补偿

26年01月16日
兰州市公房拆迁承租人补偿办法,公房遇拆迁,承租人可否拿到补偿,补偿方式有哪些?

26年01月16日
转租拆迁补偿合同,公租房拆迁时承租人可以拿到什么补偿

26年01月16日
拆迁补偿租赁方,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6年01月16日
公房买卖拆迁补偿标准,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6年01月16日
最新新闻
拆迁面积认定,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1月16日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房子没了也能主张的赔偿项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1月16日
房子被偷拆,2026年先固定证据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1月16日
安置房不交付,2026年先把付款期限固定住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26年01月16日
停产停业损失,惠州这类企业的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26年01月16日
补偿面积少算,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1月16日
自管公房拆迁,2026年公房性质梳理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26年01月16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2026年先看建成时间这一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6年01月16日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2026年赔偿路子梳理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1月16日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26年01月1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