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物业清退的法律依据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展开,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情形说明:
-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若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方式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即双方有权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决定合同的存续与终止。
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 情形说明:
-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可以预先约定特定情形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例如,合同中可能规定,若物业服务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完成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当这些约定的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即可行使解除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三、法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情形说明:如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或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 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情形说明:若物业服务人明确表示不再提供服务,或业主无合理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且经催告后仍不支付,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情形说明:如物业服务人未按约定时间维修公共设施,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维修义务,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4. 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情形说明:如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同约定,影响业主生活安全和质量,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若物业服务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标准、擅自将物业服务合同转委托给第三方等行为,也构成违约,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5.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 情形说明:在服务期限为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这一规定赋予了双方在合同期限不确定时的解除权,以保障合同的灵活性和双方的权益。
四、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注意事项
1. 赔偿损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且该损失不可归责于业主,则业主无需赔偿;否则,业主应赔偿相应损失。
2. 通知期限:
- 在解除合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通知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均需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3. 交接义务:
- 物业服务人退场时,应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包括设施设备、物业档案等资料的移交。这是物业服务人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措施。
擅自设置地锁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多个法规,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擅自设置地锁若占用城市道路、公共人行道等公共通行区域,即属于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反了此规定。
2)《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在住宅小区内,若业主未经允许私自安装地锁占用公共道路、停车位等共有区域,即违反了此规定,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以及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擅自设置地锁属于在城市道路上建设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设置地锁若被视为未经许可的建设行为,则违反了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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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擅自设置地锁违反城市管理哪个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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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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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