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涉及到的 法律法规

咨询
曹艳飞律师

曹艳飞律师

主办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等行政诉讼 违建拆除纠纷

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案件/刑事纠纷案件等领域诉讼,精于违建拆除纠纷、征地拆迁提高补偿、民商事争议维权、刑事纠纷等案件法律理论研究与实践。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涉及到的 法律法规,南宁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

一、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涉及到的 法律法规

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主要涉及耕地承包期延续、闲置耕地处理及土地征收与调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耕地承包期延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进一步确认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并指出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和长久性。

2)闲置耕地处理

1. 复垦耕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于闲置耕地,应鼓励复垦耕种,恢复其农业生产功能。

2. 土地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充分利用闲置耕地资源。

3. 生态保护与修复:对于生态脆弱区域的闲置耕地,可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如转化为湿地、草地等生态用地。

3)土地征收与调整

1. 依法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闲置耕地。

2. 承包地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

style":""}

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详细管理办法:

1)临时用地使用与复垦责任

1. 临时用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这明确了临时用地的使用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临时性活动。

2. 复垦责任:同样依据该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这规定了土地使用者对临时用地复垦的责任。

2)临时用地审批与期限

1. 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这明确了临时用地的审批程序。

2. 使用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这规定了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

3)土地复垦的具体要求与补偿

1. 复垦要求: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并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完成复垦工作,确保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若占用耕地,则应恢复种植条件。

2. 补偿规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未直接提及复垦补偿,但《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这明确了土地复垦过程中的补偿责任。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涉及临时用地的使用范围、复垦责任、审批程序、使用期限以及土地复垦的具体要求和补偿规定等多个方面。土地使用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及时复垦和合理利用。

三、零星用地使用管理办法

零星用地使用管理办法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临时用地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 临时用地的定义与范围

-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这明确了零星用地在使用性质上的临时性,以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要求。

2. 临时用地的审批与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特殊情况下如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3. 临时用地的恢复与监管

- 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这确保了临时用地在使用结束后能够得到及时恢复,避免对土地资源造成长期影响。

-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的监管工作,包括建立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等,以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零星用地使用管理办法主要围绕临时用地的定义、审批与管理、恢复与监管等方面展开,旨在规范临时用地的使用行为,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后备耕地属于耕地吗

关于后备耕地是否属于耕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耕地的定义与性质

1. 耕地是指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具有特定的农业生产功能。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耕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之一,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均属于耕地范畴。

2)后备耕地的概念

1. 后备耕地通常指的是那些目前尚未被开垦利用,但具有开垦潜力,未来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2. 后备耕地在未被开垦前,可能呈现为荒地、草地或其他非耕地形态,但一旦开垦并用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即转变为耕地。

3)后备耕地与耕地的关系

1. 从法律角度来看,后备耕地在未被开垦利用前,虽然不属于现有耕地范畴,但一旦被开垦并用于农业生产,即应纳入耕地管理。

2. 后备耕地的开垦和利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 在实践中,后备耕地的开垦和利用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规划,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后备耕地在未被开垦利用前不属于现有耕地范畴,但一旦被开垦并用于农业生产,即应视为耕地进行管理。因此,后备耕地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耕地。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承包方式和承包期限。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后备耕地,但根据耕地的定义和性质,以及后备耕地的开垦和利用规定,可以推断出后备耕地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耕地并纳入耕地管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也强调了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耕地,这进一步体现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消息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文件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解读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最新政策

#南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17

#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

#集体土地入市政策2024新规

#集体土地入市最新政策

#广西集体土地预留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管理政策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消息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规定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文件

#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

#南宁市集体用地供地情况查询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宁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

#南宁集体产权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涉及到的 法律法规,南宁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管理办法,零星用地使用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南宁集体土地政策最新,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涉及到的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南宁市青秀区征地补偿标准,南宁青秀区纬武路民房什么时候才征收的呢

26年01月19日
赵权律师:南宁拆迁户再次购房,房子拆迁了再去买房子不用交税吗

26年01月19日
南宁村集体土地拍卖,后备耕地属于耕地吗

26年01月19日
陈莹律师:南宁平新村拆迁,日辉新村拆迁补偿每平方多少钱

26年01月19日
南宁明年大拆迁地段,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6年01月19日
南宁三产房拆迁有赔偿吗,三产房被拆了怎么办

26年01月19日
南宁铁路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广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年

26年01月19日
南宁近期拆迁政策,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注意事项

26年01月19日
南宁买准拆迁房条件,社区来登记房子是不是准备拆迁了

26年01月19日
南宁自建房拆迁电梯赔偿,最近实施关于农村自建房安装电梯的政策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主,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整谁批准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换证怎么换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更换户主名字怎么办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征收拆一赔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 拆迁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房过户怎么交税,集体土地房屋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26年01月19日
租集体土地建房村民反悔,村集体土地出租必须村民签名同意吗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抵押试点单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15个是那些

26年01月19日
国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跟国有土地有什么区别,国有集体土地证怎么过户

26年01月19日
眉山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眉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6年01月19日
国家征迁集体土地房子,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产类型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拆迁时如何补偿,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

26年01月19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6年01月19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6年01月19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6年01月19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6年01月19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6年01月19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6年01月19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6年01月19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6年01月19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6年01月19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6年01月1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