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确权登记是一个涉及土地和房屋权益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详细解答:
1)确权登记的前提与依据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基础。
2. 登记的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确权登记的具体流程1. 申请与权属审核:
- 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 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 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2. 注册登记与颁发证书:
- 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 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
3)特殊情况的处理1.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涉及到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或改造的合法性。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确权登记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法规的复杂过程。村民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权属审核,并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和颁发证书。同时,对于特殊情况如土地争议和农用地转用等,也需要依法进行处理和审批。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程序。
1)法律依据及条件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该房屋是依法建造的,且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2. 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这表明土地的使用权是清晰且无争议的。
3. 还需提交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2)办理流程1. 准备好上述所有相关材料后,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 房屋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房屋的合法性以及权属关系的清晰性。
3. 审核通过后,房屋管理部门会进行登记,并颁发房产证。
3)注意事项1. 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失败。
2.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后,其权属关系即得到法律确认,可以进行合法的买卖、抵押等交易活动。
3. 但需注意的是,部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能因土地性质、规划等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已经建好的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1)办理条件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1. 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
2. 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城市自建房,同样需要获得相关许可,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准建证,待房屋建成后再办理产权证。
2)所需材料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3.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 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 其他必要材料,如建房申请证明等。
3)办理流程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
2. 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3. 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后,再由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4. 将相关材料交至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5. 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请注意,在办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已经建好的自建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申请。遵循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助于顺利办理房产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这是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第一步,需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明确提出补办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土地使用证的真实性,防止虚假补办。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这是为了公告社会,防止他人冒用或进行不法行为。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可能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如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等),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等。在补办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步骤和资料的真实性。补办完成后,新的土地使用证将具有与原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步骤提供了一般的补办流程,但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补办前,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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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已经建好的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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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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