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腾退,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还能继续居住吗

咨询
范文玲律师

范文玲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擅长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案件覆盖北京、山西、陕西、山东、云南、四川、江苏、浙江、广东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实务经验丰富。

老人去世腾退,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还能继续居住吗,老人死亡有什么补贴

一、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还能继续居住吗

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是否能继续居住,这个问题涉及到公房的承租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公房承租权的性质

公房的承租权不属于老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因此,它不能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就不能继续居住在该公房中。

2)子女继续居住的可能性

1. 如果子女在老人去世前与老人共同居住在公房中,且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那么他们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即可以继续居住在公房中。

2. 如果子女在老人去世前未与老人共同居住在公房中,或者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但是他们是老人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直系亲属,那么他们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继续承租公房。

3)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一条款为子女在老人去世后继续居住公房提供了法律依据。

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是否能继续居住,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相关条件。如果满足条件,他们可以继续居住在公房中。

二、买的廉租房老人没了怎么处理

当廉租房的承租老人去世后,其廉租房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申请续租,若无则房屋将被收回。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

一、共同居住人申请续租

1. 条件:

- 若承租老人去世后,有与其共同居住(通常需在同一户籍且共同居住一定时间,如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且这些家庭成员也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收入、住房困难等),则可以申请续租。

2. 流程:

- 提交申请:共同居住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与原承租人的关系证明、共同居住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以证实其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 审核与签约:住房保障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与新的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享有廉租房的居住权益。

二、无符合条件共同居住人或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房屋收回

1. 条件:

- 若没有共同居住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如收入超过规定标准、拥有其他住房等,廉租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房屋。

2. 流程:

- 通知腾退:住房保障部门在核实情况后,会向承租人的继承人或相关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廉租房将被收回,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

- 法律途径:若未按时腾退,住房保障部门可能会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腾退,并可能按市场价格计收租金。

三、特殊情况处理与地区差异

1. 特殊情况:

- 若去世者有遗属仍居住在廉租房内,且符合继续租住的条件,则可继续租住。

- 去世者生前若有欠缴的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地区差异:

- 不同地区对于廉租房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处理方式应以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为准。例如,某些地区可能对于共同居住人的认定、续租的条件等有更为详细的规定。

四、法律依据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房)的申请、审核、配租、使用和退出等管理环节。其中,对于承租人死亡后的处理,虽未直接提及,但可依据办法中关于续租和退出的相关规定进行推断和处理。

- 地方性法规: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廉租房管理条例或办法,对于承租人死亡后的处理方式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需参考当地的具体法规。

三、有房本但不能买卖的军产房 老人去世继承给孙子

军产房的继承问题,需根据房屋的具体性质、相关政策及军队规定来确定。一般而言,军产房产权归军队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无法直接继承。但在特定情况下,军产房可能允许继承。

军产房的性质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属于中央军委或总部,未经批准,军产房不得转让、买卖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这意味着,军产房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归军队所有。

军产房的继承详细分析

1. 不能继承的情况:

- 若军产房属于军队的军事设施、战备物资储备用房等,涉及军事安全和保密要求,则不能继承。

- 若老人仅享有军产房的居住权而无所有权,则居住权随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被继承。

- 即使军产房持有房产证,但该房产证主要是证明使用权的合法性,而非所有权的转移凭证,因此仍不能继承。

2. 可能继承的情况:

- 个人完全产权的军产房:这类军产房在建设时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并按照地方房屋管理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购房者缴纳了全额购房款项,并获得了完整的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该军产房。继承人需前往军队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可能涉及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 特殊政策或军队批准:基于特殊贡献、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军队相关部门可能批准将特定的军产房转私并允许继承。此时,继承人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依法继承。

继承的程序与要求(针对可继承情况)

1. 确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办理相关手续:

- 房产评估:对军产房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 申请与审批:向军队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转私和继承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军队房产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 产权登记:经批准后,继承人需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将房产变更为自己名下。办理时需提交军队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其他必要材料。

无法继承的处理

对于无法转为私人产权的军产房,其使用权可能会由与老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但这并非通过继承方式获得,而是基于家庭关系或军队的相关安排。若军队因军事需要收回房产,住户需无条件腾退。

军产房的继承问题较为复杂,且涉及军队的特殊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军队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更具针对性的解答。

四、购买公租房的业主死亡后房子政府要收回吗

购买公租房的业主死亡后,房子是否会被政府收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公租房承租权性质

公租房的承租权并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遗产,因此不能按照继承法来继承。这意味着,承租人去世后,其承租权不会自动转给任何亲属或继承人。

2)有共同申请人或同住人的情况

1. 共同申请人:若公租房申请中包含共同申请人,承租人去世后,共同申请人有权继续承租该房屋。只需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将原承租人变更为共同申请人,之后即可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2. 符合承租条件的同住人:若承租人生前有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且这些家庭成员符合公租房的租赁条件,他们可以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公租房。

3)无共同申请人或同住人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1. 无共同申请人:若承租人生前没有共同申请人,其家庭成员需及时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若家庭成员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继续居住;若不符合条件,通常会给予3到6个月的合理腾退时间,期满后,公租房管理部门会收回房屋。

2. 同住人不符合条件:如果承租人生前虽有同住人,但这些同住人不符合继续租赁的条件,出租人会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以便搬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老人去世腾退补偿标准

#去世3年邻居帮扫落叶

#老人逝世腾退物业费减免

#老人去世头七三七五七七七注意事项

#家里老人去世后千万不可犯的风俗

#老人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领取

#老人去世安慰短信

#离退休人员去世

#老人去世后社保卡可领取哪三笔钱

#亲人去世不能动土

#老人过世退休金补偿金应该怎么分配

#老人过世退休金补助怎么领取

#老人死亡后各种补助金流程

#老人过世退休金补偿给谁

#老人死亡后有什么补贴

#老人死了国家补贴标准

#老人过世退休金补偿多少年

#老人死了有什么补贴

#老人死亡有什么补贴

#老人过世退休金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人去世腾退,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还能继续居住吗,老人死亡有什么补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买的廉租房老人没了怎么处理,有房本但不能买卖的军产房 老人去世继承给孙子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老人去世腾退,老人居住的公房去世后子女还能继续居住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老人拆迁补偿规定,拆迁80岁老人提前安置政策

26年01月26日
老人拿拆迁款和房子,家里的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已去世现拆迁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老人拆迁6套房子,拆迁后名下三套房子需要交税吗

26年01月26日
老人房子拆迁藏钱,家里的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已去世现拆迁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农村拆迁老人死亡补偿,家里的房子是老人的名字已去世现拆迁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吴琨律师:拆迁户口继承房产,房子拆迁但老人已过世按照户口本分配还是按照老人的子女

26年01月26日
拆迁房老人在哪过渡,老人过世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拆迁房登记产权老人登记,老人的房子拆迁 子女签订的拆迁协议 房子是归子女吗

26年01月26日
农村拆迁老人政策最新,拆迁80岁老人提前安置政策

26年01月26日
农村老人拆迁分房子,老人过世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集体土地房屋强制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强拆的程序,集体土地上房屋司法强拆有什么条件

26年01月26日
公房腾退有什么程序,直管公房腾退最简单三个步骤

26年01月26日
大块拆迁补偿,农村建房占地面积 超了怎么办

26年01月26日
拆迁房买房政策,拆迁户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26年01月26日
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有什么补偿,农村集体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1月26日
正规拆迁房有什么证,一般拆迁房有不动产证吗

26年01月26日
尹利兵律师:海口拆迁户买房,拆迁户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26年01月26日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翻新费用,农村住宅拆旧建新有什么政策和要求,集体土地旧房改造手续

26年01月26日
公租房腾退后要求,腾退公租房有什么要求

26年01月26日
农村孩子拆迁补偿多少钱,农村宅基地拆迁最低标准补偿多少钱

26年01月26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26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26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26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26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2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2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2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2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26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