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同住人补偿,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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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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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公房拆迁补偿在承租人及同住人间的分配,主要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并考虑特殊情况下的适当照顾。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同住人资格认定

1.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特殊情况下,如因结婚等原因在房屋内居住但未满一年的,也可被认定为同住人。

2)基本分配原则

1. 均等分割:在无特殊情形时,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在承租人和同住人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例如,若公房拆迁补偿款总额为一定金额,有承租人1名,同住人若干名,则平均分配。

3)特殊情况下的分配调整

1. 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对于此类承租人或同住人,若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应适当多分。

2. 额外支付款项: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也应酌情多分。

3. 承担监护义务: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分配时应给予适当倾斜。

4. 对房屋有实际贡献:如同住人在公房的维护、修缮等方面有较多出资出力,使房屋得以保持良好状态,也应适当多得补偿。

4)补偿内容与方式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2.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公房动迁 承租人和同住人怎样分配补偿款

公房动迁时,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分配补偿款,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但具体分配方式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分配情况:

1)一般情况下,公房动迁补偿款的分配

在公房动迁中,承租人和同住人通常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来分配补偿款。这意味着每个人将获得相同份额的补偿款,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2)特殊情况下,公房动迁补偿款的分配

1. 对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承租人或同住人,或者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酌情多分。这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公平原则的考虑,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如果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他们也有权主张多分一些补偿款。这是对他们过去投入的认可,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3. 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承租人或同住人,也可以酌情多分。这是为了肯定和鼓励他们对未成年人的照顾和监护。

公房动迁补偿款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同时考虑到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具体分配过程中,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分配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分配原则并非绝对,具体分配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另外,公房动迁还涉及到安置房的问题。一般来说,安置房的分配也会遵循类似的原则,即确保每个承租人和同住人都能得到妥善的安置。但具体分配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公房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怎样分配补偿款?

公房动迁时,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配补偿款。一般来说,分配原则是按照家庭人口数来确定每个家庭可以获得的动迁款金额,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具体分配方案可能因地区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应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在具体分配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特殊情况下的分配:

- 对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承租人或同住人,或者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情况,可以酌情多分。

- 如果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也可以适当多分。

- 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同样可以考虑多分。

2. 有权分割公租拆迁补偿款的主体:

- 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且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有权分割补偿款。

-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 如果因结婚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且无住处的常住户口,也有权分割补偿款。

公房动迁补偿款的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遵循一定的分配原则。在分配过程中,应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酌情多分,并确定有权分割补偿款的主体。如需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哪些人员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

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这些人员与承租人有亲属关系,且通常与承租人共同居住。

2)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近亲属

1. 除了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外,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这些人员与承租人之间虽然可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由于长期共同居住,已经形成了紧密的家庭联系。

3)经承租人同意,与其共同居住的其他人员

1. 在某些情况下,经承租人同意,与其共同居住的其他人员也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这些人员可能不是承租人的亲属,但由于某种原因(如工作、学习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并得到了承租人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和不同项目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要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同时,公租房政策的具体执行也与当地的房屋供应情况、政策实施情况等有关,因此在具体申请时,需要查阅当地政策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可以视为公房同住人的人员范围相对广泛,主要包括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其他近亲属以及经承租人同意与其共同居住的其他人员。这些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与承租人相同的居住权益。

三、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动迁款

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动迁款,主要取决于动迁房屋的性质及具体情况。

1)如果动迁房屋是承租人个人所有,那么动迁款应全部归承租人所有,无需分配。2)如果动迁房屋是家庭成员按照份额共有的,那么动迁款应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3)如果动迁的是公有住房,即公房,那么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分配动迁款。一般来说,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动迁款。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 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酌情多分。

2. 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也可以酌情多分。

3. 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同样可以酌情多分。

请注意,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确定。如果承租人和同住人无法就动迁款的分配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另外,有权分割公租房的动迁款的主体通常是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且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同时,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动迁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动迁款的份额。

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动迁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

四、拆迁一般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来赔偿吗

拆迁赔偿并非单纯依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来确定。拆迁赔偿的性质和方式因情况而异,可能按照户口本数量赔偿,也可能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赔偿。具体来说:

1)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 私房补偿:对于未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或已解除租赁关系的出租居住房屋,补偿通常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和户口本上人口的补偿。房屋补偿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和价格补贴计算,而人口补偿则依据户口。

2. 公房补偿:补偿主要针对同住人,即户口本上的人口。若公房的户主对房屋有所有权,即使没有产证,也可能获得房屋上的补偿。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补偿对象通常是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计户的家庭。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而不是单纯依据户口本上的人数。被拆房用途和面积以相关证件记载为准。

拆迁赔偿并非简单依据户口本上人数确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补偿性质来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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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公房动迁 承租人和同住人怎样分配补偿款,承租人和同住人如何分配动迁款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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