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于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土地、房屋征收,大型厂房、养殖场、果园征收,房屋违建、危房认定,违法占地,国家赔偿等有关土地、房屋而引起的纠纷,在直接代理或参与的数百起案件中,始终贯彻以专业的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最大化地争取合法利益。
要判断集体土地是承包还是租赁,主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法律依据与定义1. 土地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权利性质与期限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承包期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如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 土地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属于债权。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3)主体与程序1. 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但后者需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 土地租赁:租赁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单位,由承包方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进行出租,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判断集体土地是承包还是租赁,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权利性质、期限以及主体与程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要判断集体土地是承包还是租赁,主要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法律依据与定义1. 土地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 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权利性质与期限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承包期限根据土地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如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 土地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属于债权。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3)主体与程序1. 土地承包:一般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但后者需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 土地租赁:租赁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或单位,由承包方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进行出租,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判断集体土地是承包还是租赁,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权利性质、期限以及主体与程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村集体土地最怕的三个投诉主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非法收回、土地管理法律的违反以及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以下是详细分析:
1)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如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或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时,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此过程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可能构成非法收回。
2. 投诉影响:如果村集体或相关政府部门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将严重损害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此类投诉往往会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
2)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这意味着,任何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2. 投诉影响: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一旦被发现并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这可能导致违法者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恢复原状等法律责任。
3)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这意味着,对于土地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举报和控告。
2. 投诉影响: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将促使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举报或控告属实,违法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举报人或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护,相关部门将依法保障其安全并为其保密。
村集体土地最怕的三个投诉分别是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对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这些投诉都可能对违法者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村集体和相关政府部门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
农村空闲房出租的合法性,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农村空闲房出租的合法性1.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即房屋)享有所有权,具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这意味着,农村空闲房作为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2. 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农村空闲房的租赁合同在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出租农村空闲房需注意的问题1. 土地用途不变更:虽然农村空闲房可以出租,但出租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所明确规定的。
2. 遵守租赁合同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房屋使用范围等。这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
3. 合法登记与纳税:出租农村空闲房时,应依法进行登记并缴纳相关税费。这既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农村空闲房出租是合法的,但出租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更,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并依法进行登记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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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如何判断集体土地承包还是租赁,村集体土地最怕三个投诉
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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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