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十载明志”,4月9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10周年庆典拉开帷幕。会议上回顾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成立至今的诉讼成果,并就“许水云案件”赔偿展开司法实践研讨。
庆典现场热闹非凡,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薛刚凌;深圳市律师行业党组副书记、荣誉监事长张善华;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等法治行业资深人士及40余家行业媒体共同出席了本次10周年庆典。律所主任杨在明律师在致辞中对莅临现场的各位同事、嘉宾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向这十年来一直和律所并肩奋斗、支持律所发展的各位合作伙伴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向坚守在自己岗位上辛勤耕耘的全体员工表达了深沉的感谢!
十年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一直跟随着时代的脚步,在行政诉讼领域持续发力;十年来,在明所不断发展、壮大,在前进的道路上勇敢迎接一次次挑战。仰止念初心,践行以致远。历经10年的辛勤付出,在明律所由2012年初创时的17人,成长至现今的400余员工、30个督导律师团队,年度创收屡创新高。每年都有许多优秀的律师及团队被在明律所吸引并且加入到在明律所这个大家庭当中,在明律所生机勃勃的今天,离不开伙伴们的共同奋斗,大家砥砺前行的身影将永远地被记录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历史画册中。
主任杨在明律师认为:数字规模只是表象,一群有理想的团队才是在明律所不变的精神内核。基于两万多件案件积累的经验,在明律所聚焦行政诉讼业务专业化、团队化、品牌化,不断探索行政法业务领域的律师效能,主导了行业律师的业务变革,也获得了同行的认可。
“在明律所有一个特色,就是特别注重理论研究。早在2016年,在明律所就成立了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以案例研讨为基础展开对一些前沿问题的研究”,薛刚凌介绍称,在明律所开展的“以案说法”,如对行政允诺制度的研究、对海域使用补偿制度的研究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会上,在明所杨在明主任带大家回顾了“许水云案件”、“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等经典拆迁案例,他强调,在推动法治进步和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为老百姓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这条道路是漫长而又困难重重的,我们应该努力破解拆迁难点,高质、高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典型案例推动国家法治的不断向前,成为行业领域的中坚力量。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将以身作则,努力成为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的标杆。在明律所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时间从不辜负对坚守者的允诺,汗水也从不吝啬对奋斗者的褒奖,因此,在明律所在十周年表彰环节为这些优秀员工分别颁发了“十年贡献奖”、“五年新锐奖”、“最佳新星奖”。
十年磨一剑,很骄傲,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领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下一个十年,在明律所将砥砺前行、再铸辉煌!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