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拆迁房暂时没有房产证,但具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房产合同、核档证明等,能够清晰证明产权与所有权,那么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并交纳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处将启动公证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证,一旦查证属实,将出具相应的房产公证书。2)如果拆迁房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自建房,且没有房产证,那么一般来说,这类房产是不能进行公证的。因为公证机构在进行公证时,需要确保所公证的房产具有明确的产权归属,而房产证是证明房产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其产权归属可能存在争议或不明确,因此公证机构通常会拒绝进行公证。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公证,取决于房产的具体情况和能否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明产权与所有权。
房产赠与公证的办理时间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这表明,在正常情况下,公证机构应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若二十天仍未下证,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补充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发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存在疑问,需要当事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内。
2. 核实有关情况:公证机构可能需要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核实过程中所需的时间同样不计算在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内。
3. 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到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也可能影响公证机构的正常办证速度。
针对上述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主动联系公证机构:询问办证进度,了解是否存在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的情况。
2. 及时补充证明材料:如公证机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尽快准备并提交,以加快办证速度。
3. 耐心等待并理解: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办证延迟,当事人应给予理解,并耐心等待公证机构恢复正常办证。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赠与公证只是房产赠与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产赠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正式完成房产的赠与。
房产赠与公证二十天还未下证,可能是因为需要补充证明材料、核实有关情况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当事人应主动联系公证机构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快办证速度。同时,也需要注意房产赠与还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房屋公证后并不是必须在五年后才能过户。实际上,房屋公证后可以在2到5年内过户,但并非强制性规定。公证书上会有相应的日期,建议在此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仅仅进行公证而不过户,原房主是有权撤回公证的。
房屋公证是对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的过程,但它本身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要完成房屋权属的转移,需要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
虽然房屋公证后没有严格的过户时间限制,但为了避免可能的纠纷和风险,建议在公证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
继承房产公证书拿到后并非必须过5个月办手续,办理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公证法规定的基本时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在审查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后,应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这是正常情况下办理公证的基本时限。
2. 可能延长办理时间的因素:
- 材料补充与核实: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存在疑问,如缺少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真实性待验证等,需补充材料或进行核实,这会延长办理时间。
- 继承关系复杂或存在争议:公证机构可能需深入核实被继承人死亡情况、遗嘱效力及继承人身份等,涉及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过程耗时。
- 公证处工作效率差异:不同公证处因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因素,工作效率存在差异,可能影响办理时间。
- 外部因素:节假日、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也可能对公证办理时间产生影响。
3. 实际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继承人应提前了解所需材料清单,并尽可能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以减少补充材料的时间。
- 积极配合调查:若继承关系复杂或存在争议,继承人应积极配合公证机构的调查工作,及时提供必要协助和信息。
- 及时咨询与沟通:在办理过程中,继承人应及时与公证处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进度,以便做好时间安排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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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做了一个房产赠与公证二十天了还没下证,公证了的房子要五年过后才能过户吗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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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