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对拆迁房,享受过福利分 又有公房要迁拆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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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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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共有产权房对拆迁房,享受过福利分 又有公房要迁拆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共有房屋拆迁

一、享受过福利分 又有公房要迁拆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享受过福利分房后,若面临公房拆迁,是否还能享受拆迁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一、公房动迁情况

1. 不能享受的情况:若之前享受的福利分房面积已达到当时的居住标准,通常会被认定为他处有房,不具备公房同住人资格,因此不能再次享受公房的动迁分配。例如,在上海等地,若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在公租房动迁时可能会被认定为“他处有房”,影响共同居住人参与公租房动迁利益分配的资格。

2. 可以享受的情况:尽管享受过福利分房,但若该房面积较小,仍属于居住困难,并同时满足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等其他条件,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同住人,从而享受动迁利益。特殊情况下,如因特殊原因户口迁回被拆迁公房并实际居住,且他处住房情况发生变化(如住房已出售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同住人而参与动迁分配。

二、私房动迁情况

1. 产权人情况:对于私房动迁,若当事人是该私房的产权人,无论其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都应获得基于私房产权的动迁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2. 非产权人情况:若当事人仅户口在私房内而非产权人,且享受过福利分房,其能否获得补偿需根据具体动迁政策及实际居住情况判断。部分地方可能会考虑户口因素给予一定的托底保障补偿。

三、综合建议

- 了解当地政策:由于拆迁补偿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首先了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

-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二、民法典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关于民法典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拆迁安置房的一般产权性质

1. 拆迁安置房属于大产权房。这类住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屋,其售价通常低于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都具备房产证,并可以上市交易。

2. 安置房在土地使用权上可能与大产权房有所不同,其土地往往是集体土地,没有分户的个人土地证。但满5年后,业主可以补齐土地税,转换成大产权的土地使用证。

2)农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

1. 农村拆迁安置房通常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2. 农村拆迁安置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法律规定下,这类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

3)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规定了拆迁安置的基本原则。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这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

3. 对于农村拆迁安置房,其性质属于小产权房,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和交易限制主要由这些法律法规规定。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房屋的一般产权性质、农村拆迁安置房的特殊产权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在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

三、民法典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关于民法典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拆迁安置房的一般产权性质

1. 拆迁安置房属于大产权房。这类住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屋,其售价通常低于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都具备房产证,并可以上市交易。

2. 安置房在土地使用权上可能与大产权房有所不同,其土地往往是集体土地,没有分户的个人土地证。但满5年后,业主可以补齐土地税,转换成大产权的土地使用证。

2)农村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

1. 农村拆迁安置房通常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2. 农村拆迁安置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法律规定下,这类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

3)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规定了拆迁安置的基本原则。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这进一步明确了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

3. 对于农村拆迁安置房,其性质属于小产权房,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农民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和交易限制主要由这些法律法规规定。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房屋的一般产权性质、农村拆迁安置房的特殊产权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在理解和处理这一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

四、为什么不建议买共有产权房

为何不建议轻易购买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作为一种政府推出的政策性住房,虽然为预算有限的家庭提供了购房机会,但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需要购房者谨慎考虑的因素。以下是不建议轻易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几个主要原因:

1)产权限制与交易不便

1. 产权分割带来的限制:

- 共有产权房意味着购房者与政府或其他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 购房者只能获得部分产权,这在房屋处置、收益分配等方面会带来诸多限制。

2. 交易限制:

- 共有产权房在取证满一定年限后才可交易,且接盘人也需要满足申购条件或由政府回购。

- 这种限制大大降低了房产的流通性,使得购房者在未来可能面临难以出售或转让的困境。

2)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

- 共有产权房政策尚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 未来关于管理、产权回购、上市交易等政策可能发生变化,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潜在风险。

- 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到购房者的权益,如产权比例、回购价格、交易条件等。

3)申请条件严格与居住品质可能受限

1. 严格的申请条件:

-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通常较为严格,包括本地户籍、纳税记录、无房证明等。

- 这增加了购房的难度和门槛,使得许多有购房需求的家庭无法申请到共有产权房。

2. 居住品质与配套可能受限:

- 虽然共有产权房在建筑质量和环保标准上有一定保障,但在规划建设时可能受到成本等因素的制约。

- 部分项目在房屋质量、小区环境、周边配套设施等方面可能与同区域的高品质商品房存在一定差距,影响居住体验。

4)潜在的产权纠纷风险

- 如果共有产权房的管理、运营、产权份额调整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清晰明确,或者共有人之间存在分歧,可能会引发产权纠纷。

- 产权纠纷不仅会影响购房者的居住权益,还可能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和费用。

5)综合考虑与建议

在决定是否购买共有产权房时,购房者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长期居住需求以及对未来房产的规划。

- 如果预算有限、渴望拥有稳定住房且能够接受产权限制等条件,共有产权房可能是一个选择。

- 如果购房者追求完全自主的产权处置权、高品质居住体验或对未来房产有灵活规划,那么在决定购买共有产权房之前就需要仔细权衡利弊。

共有产权房虽然为预算有限的家庭提供了购房机会,但其存在的产权限制、交易不便、政策不确定性、申请条件严格以及潜在的产权纠纷风险等因素,使得购房者在决定购买前需要谨慎考虑。建议购房者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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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民法典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民法典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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