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房子是拆迁还是确权,量房是房产局的来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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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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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房子是拆迁还是确权,量房是房产局的来量吗,测量房子是要征收吗?

一、量房是房产局的来量吗

量房并不一定是房产局来进行的,其具体实施主体取决于量房的目的和背景。

1. 政府行为:

- 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更新或征收拆迁等情境下,政府或相关部门可能会派遣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测量。这些测量活动通常是为了准确掌握土地和建筑现状,评估老旧房屋的具体情况,制定改造或拆迁方案,并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此时,量房的工作可能由房产局、住建局、土地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来执行。

- 法律依据:虽然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未直接规定量房的主体,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政府在征收拆迁等情境下的相关职责和程序,其中测量房屋是征收拆迁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2. 非政府行为:

- 在房地产市场统计、房产登记与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以及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等情境下,量房工作可能由房产登记机构、测绘公司、评估机构等非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来进行。这些测量活动旨在完善房产登记制度,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评估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法律依据:例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进行登记、测绘等职责,其中就涉及对房屋的测量工作。

3.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私人之间的房产交易、继承等民事活动中,也可能需要对房屋进行测量。此时,量房工作通常由双方协商选择的测绘公司或评估机构来进行。

量房的主体并不固定为房产局,而是根据量房的目的和背景来确定。无论是政府行为还是非政府行为,量房工作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最高院 宅基地拆迁安置是以 户 为单位 不是以 宅 为单位

关于宅基地拆迁安置是以‘户’为单位还是以‘宅’为单位的问题,明确回答是:宅基地拆迁安置通常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所体现。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此条款明确了宅基地的分配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以‘宅’为单位。

2. 拆迁安置原则:

- 在宅基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或相关部门会依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补偿和安置。这意味着,拆迁时考虑的是农户的家庭单位,而不是单独的宅基地数量。

- 如果一户农村村民拥有多处宅基地,但在拆迁时,其补偿和安置通常会基于该户的实际居住需求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宅基地的数量来分配。

3. 实际操作:

-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安置方案会综合考虑被拆迁户的人口数量、居住需求、原有宅基地面积以及当地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等因素。

- 安置方式可能包括提供新的宅基地、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多种形式,具体以当地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为准。

宅基地拆迁安置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或相关部门会依据这一原则以及当地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对被拆迁户进行妥善的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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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最高院 宅基地拆迁安置是以 户 为单位 不是以 宅 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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