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最新指导意见主要涵盖以下核心要点: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住房需求,尤其是租赁住房需求激增。同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低效利用问题。为盘活土地资源、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国家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 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稳定租赁市场,保障居住权益,推动乡村振兴。
二、试点政策核心内容
1. 土地来源:
- 仅限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废弃厂房等,不涉及新增用地指标。
- 土地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保合法合规。
2. 开发主体: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主开发,也可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与国有企业、专业机构合作。
- 鼓励多方参与,提升项目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 运营模式:
- 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严禁分割转让或以租代售,确保租赁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 租赁合同需备案,并纳入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加强监管力度。
4. 收益分配:
- 土地增值收益由村集体、村民共享,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 部分收益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
三、法律保障与监管
- 法律依据: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租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对租赁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双方权益。
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主要涵盖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退出等多个环节,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1)规划与建设1. 规划编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需求,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2. 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3. 资金筹集: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增加房源供给。
2)分配与轮候1. 分配方式:保障性住房分配采取抽签、摇号、计分排序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分配过程中,需明确监督措施,防止权力寻租和违规操作。
2. 轮候规则:制定透明有序的轮候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优先保障最困难家庭。轮候规则需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使用与退出1. 使用规定:承租人需按合同约定使用保障性住房,禁止转租、转借、闲置或改变用途等行为。同时,需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2. 退出机制:承租人因收入水平提高、获得其他住房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及时腾退保障性住房。对违规不退者,采取强制退出和法律责任追究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主要涵盖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及退出等多个环节,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解读:
1)规划与建设1. 规划编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需求,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2. 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建设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3. 资金筹集: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增加房源供给。
2)分配与轮候1. 分配方式:保障性住房分配采取抽签、摇号、计分排序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分配过程中,需明确监督措施,防止权力寻租和违规操作。
2. 轮候规则:制定透明有序的轮候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优先保障最困难家庭。轮候规则需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使用与退出1. 使用规定:承租人需按合同约定使用保障性住房,禁止转租、转借、闲置或改变用途等行为。同时,需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2. 退出机制:承租人因收入水平提高、获得其他住房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及时腾退保障性住房。对违规不退者,采取强制退出和法律责任追究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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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