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

咨询
赵帅律师

赵帅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执业以来,致力于行政诉讼领域的研究,擅长房屋土地征收补偿领域的各种纠纷案件。经办的百逾件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不仅熟练掌握少数委托人的案件,代理超百人的集体案件亦得心应手。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2019年最新集体土地承包法

一、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如下:

1)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

承包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用于补偿其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补偿费不属于土地承包人,而是归集体所有。

2.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支付给承包人的,因为承包人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并承担对土地的经营管理责任。因此,当土地被征收时,承包人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3)特殊情况说明

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如果承包地已经流转给他人,那么土地补偿费仍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归实际使用权人所有。同时,如果流转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这一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精神,也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给外村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给外村人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能直接流转给外村人,但在特定条件下,遵循相关法律程序,这种流转是可能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

1. 家庭承包方式的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主要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通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2. 流转方式的法定性: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但此处的“他人”并未明确排除外村人,需结合其他法律条款进行解读。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外村人的特定条件

1. 非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流转:

- 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二条,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这表明,在特定类型的土地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给外村人。

2. 村民会议的同意与乡镇政府的批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外村人的关键程序。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外村人的实践考虑

1. 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的审查:

-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承包关系的稳定,发包方在将土地承包给外村人时,应当对其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这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

2. 合同签订的规范性:

- 承包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有助于减少因合同纠纷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流转给外村人,但在特定条件下,如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非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并经过村民会议同意和乡镇政府批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给外村人的。

三、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法律法规中央一号文件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中央一号文件虽未直接规定确权细则,但提出了相关政策导向。

1)核心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为农村土地确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确权依据。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五条及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动产权利登记的范围和程序,其中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六条详细列出了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清单,确保了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确权登记流程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一般遵循以下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其次,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调查核实土地权属、面积、四至等信息;然后,将审核结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权属证书。

3)政策导向与注意事项

中央一号文件虽未直接规定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但强调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在实际操作中,需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公告,确保确权工作符合政策导向。同时,对于确权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家。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构成与分配

1.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这部分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 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这部分费用是对被征地农户或地上附着物所有者因青苗或附着物被毁掉而遭受损失的补偿。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与程序

1. 分配原则: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应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以及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确保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在分配中享有平等的待遇,并正确处理利益关系。

2. 分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这确保了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3)法律保障与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这确保了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补偿款的构成、分配原则与程序以及法律保障与监督等。在分配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配方案的民主性、合法性和公平性。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怎么写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范文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查询

#集体土地承包公告怎么写

#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公告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规定

#集体土地发包公告

#集体土地承包需要公开吗

#2019年最新集体土地承包法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最长年限多少年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2019年最新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给外村人,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法律法规中央一号文件

内容审核:赵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骗取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第三人侵占主张返还相关判例

26年02月02日
农民放弃集体土地,农村土地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可以吗,主动放弃农村土地有补偿吗?

26年02月02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回条件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26年02月02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构成侵占罪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处分权吗

26年02月02日
集体土地经营权未流转,未经发包方同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有效

26年02月02日
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26年02月02日
其他集体土地开荒20年,农民开荒地20年以上的 经营权如何确权的规定

26年02月02日
承包集体土地的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注意事项

26年02月02日
永久承包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永久转让吗,承包村集体土地最长是多少年

26年02月02日
如何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如何的

26年02月02日
恶犬伤人、高空抛物如何定责最新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承包合同侵占集体土地,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

26年02月02日
最高院关于审理拆迁补偿合同,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解读拆迁上的补偿,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侵犯集体土地怎么处理的,村集体的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怎么办

26年02月02日
拆迁赔偿不能低于补偿金额吗,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拆迁补偿和权利保护,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最高院判决强制拆迁赔偿,最高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于城拆迁政策,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国家最高院司法解释

26年02月02日
侵占集体土地的犯罪,侵占村集体资产构成什么罪起刑标准

26年02月02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6年02月02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6年02月02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2月02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6年02月02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6年02月02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2月02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6年02月02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6年02月02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2月02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6年02月0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