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

咨询
聂荣律师

聂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一、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在一般情况下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但在符合特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也存在合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例外情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严格限制的一般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集体土地无序流入非农业用途,从而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具体来说,该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这表明,任何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允许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特殊情形

尽管有上述一般性限制,但在符合特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些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 兴办乡镇企业:

- 申请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如农产品加工厂等。但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具体来说,需要持相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若涉及占用农用地,还需依照《土地管理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用地要求: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用地规模,避免过度开发。

2. 村民建设住宅:

- 申请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可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申请宅基地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申请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一宅的地区,县级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村民的居住需求。

- 审批流程:村民建住宅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同样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3.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 申请与审批:此类建设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同样需办理审批手续。

- 用途限定:所使用土地必须真正用于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 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在破产、兼并等情形下,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发生转移,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规定确保了企业在特定情况下的土地使用权能够得到合理处理。

三、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果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还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些手续包括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等步骤。具体来说,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以确保非农业建设的合法性和有序性,同时保护农民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将面临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建筑物、罚款、处分责任人员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罚。

二、集体土地不能卖给非本村人的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不能卖给非本村人,这一规定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限制以及集体土地流转的特定要求上。

1)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限制

1. 土地所有权不可转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意味着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进一步强调了土地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

2.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定限制

- 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种,其使用权受到特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和转让需遵循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表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无限制,而是需遵循特定的法律规范。

2)集体土地流转的特定要求

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

- 该条款还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这表明集体土地的流转需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决策程序。

2. 宅基地流转的身份限制

- 宅基地流转通常受到身份限制,即一般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这一限制旨在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外部资本的非法侵入,从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只能在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之间转让。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受让方必须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没有宅基地的本村村民。

3)违法转让集体土地的法律后果

1. 合同无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将集体土地卖给非本村人的行为,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其合同往往被认定为无效。

2. 返还财产与赔偿损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在集体土地违法转让的情况下,卖方需退还购房款,买方则需归还土地,并根据过错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宅基地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实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这一分类是基于土地的使用性质和用途来划分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宅基地:

- 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2.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

-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土地,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设施所占用的土地。这类土地的使用旨在服务农村社区的公共利益,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

3. 经营性用地:

- 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如乡(镇)企业用地。这类土地可用于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类体现了土地的不同使用性质和用途,每类土地都有其特定的使用规则和法律地位。在实际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以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style":""}

四、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办法,主要涉及设施农用地的定义、分类、使用原则、规模控制、审批管理以及复垦监督等方面。以下是对该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设施农用地的定义与分类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如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等,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辅助设施用地如看护房、农资存放场所等,为农业生产提供辅助服务。

二、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原则

1. 严格保护耕地:新增设施应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符合相关标准并采取“以补定占、先补后占”的措施。

2. 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3. 坚持农地农用:设施农业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得扩大用地规模。

三、设施农用地的规模控制

- 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

- 辅助设施用地:一般控制在项目用地总规模的一定比例内,如作物种植为10%以内且不超过15亩,畜禽水产养殖为15%以内且不超过20亩。特殊情况下,如生猪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可不受规模限制。

四、设施农用地的审批与管理

1. 签订用地协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明确土地使用条件。

2. 备案管理:用地协议签订后,需向乡镇政府提交备案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进行备案。备案信息应上图入库,纳入监管系统统一管理。

3. 使用年限与续期: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签订协议并备案。

五、设施农用地的复垦与监督

1. 土地复垦责任: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项目建设到期不再使用时,应恢复耕地种植或达到耕地种植条件。

2.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施农业用地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对不对

#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

#村集体土地用于种植农产品免缴企业所得税吗

#农村集体土地不得买卖的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不得开发的规定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可否出租给他人用于办企业

#三亚市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流转用于农业开发的承包金最低参考价

#自然资源部高于农业农村部

#农业用地不可用于建设用地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用地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经营不包括哪一项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国家征收

#集体土地不得买卖

#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的相关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不能卖给非本村人的法律依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 宅基地 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农村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限用于非农业建设/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农业集体土地价值,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哪个值钱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将土地用于非农业用途

26年02月05日
非农业拆迁补偿方案,非农业个人拆迁补偿标准

26年02月05日
拆迁后户口是农业还是非农业,拆迁户属于农村户口吗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和农业用地,农村集体用地和农用地的区别

26年02月05日
农业农村局参与拆迁,农村复垦房子拆了3年了还没拿到钱

26年02月05日
农业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拆迁补偿费能否作为土地价款抵减增值税销项税额,农业公司占地补偿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非农业经营,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出让 转让 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6年02月05日
农业合作社拆迁赔偿标准,农业合作社国家补贴政策

26年02月05日
木材地块拆迁赔偿案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规划标准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安置面积怎么算,国家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能叫征收协议吗,未取得征地批复前签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效吗

26年02月05日
1997年集体土地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次土地承包政策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只能造房子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买卖

26年02月05日
淮南集体土地补偿,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合政秘 2021 2号文件规定执行

26年02月05日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土地报批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办房照需要什么,集体土地上建设需要什么手续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被强征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强制征收

26年02月05日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迁安置

26年02月05日
征收集体土地工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26年02月05日
最新新闻
拆迁面积认定,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2月05日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房子没了也能主张的赔偿项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2月05日
房子被偷拆,2026年先固定证据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2月05日
安置房不交付,2026年先把付款期限固定住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26年02月05日
停产停业损失,惠州这类企业的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26年02月05日
补偿面积少算,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6年02月05日
自管公房拆迁,2026年公房性质梳理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26年02月05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2026年先看建成时间这一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6年02月05日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2026年赔偿路子梳理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6年02月05日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26年02月0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