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最新政策旨在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同时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法律基础
1. 法律突破: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不经征收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法律障碍,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流转程序,包括出让、出租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收益分配等,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入市范围与条件
1. 入市范围: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2. 入市条件:
- 符合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要求。
- 依法登记:土地需经过依法登记,确保权属清晰。
- 民主决策: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
三、入市方式与程序
1. 入市方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这些方式将土地交由单位或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2. 规范程序:
- 规划管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引导和管控。
- 方案编制与审核:编制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 交易与登记:进入统一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收益分配与监管
1. 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的收益分配比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2. 加强监管: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过程进行监管,防止土地用途擅自改变、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发生,保障土地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最新政策旨在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同时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法律基础
1. 法律突破: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不经征收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一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的法律障碍,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流转程序,包括出让、出租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收益分配等,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二、入市范围与条件
1. 入市范围: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2. 入市条件:
- 符合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要求。
- 依法登记:土地需经过依法登记,确保权属清晰。
- 民主决策: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
三、入市方式与程序
1. 入市方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这些方式将土地交由单位或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2. 规范程序:
- 规划管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引导和管控。
- 方案编制与审核:编制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 交易与登记:进入统一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收益分配与监管
1. 收益分配: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合理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的收益分配比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2. 加强监管: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过程进行监管,防止土地用途擅自改变、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发生,保障土地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农村集体土地最新政策主要涉及土地征收、使用证管理、土地流转、承包、宅基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集体土地征收政策
1. 公共利益界定与征地范围: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如军事、外交、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需明确征地目的和用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2. 征地程序规范化:包括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开展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与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听证与签订协议、申请审批与公告实施等步骤,确保征地行为合法公正。
3. 补偿标准与方式优化: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同时,提供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新政策
1. 确权登记发证: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全面确权登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
2. 土地流转与交易:鼓励农村集体土地合理流转,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保障农民权益。
3. 用途管制与规划引导:严格管制农村集体土地用途,防止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引导土地科学合理利用。
三、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政策
1. 承包期限延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益。
2. “三权分置”改革:明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
3. 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需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确保流转规范有序。
四、农村宅基地政策
1.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使用权,允许符合条件的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人员,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
2. 宅基地用地保障与审批改革:合理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依法依规批准申请,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并加强监管。
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
1. 入市交易: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入市,与国有土地同等对待,增加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2. 用途管制:严格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国家最新开荒地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开荒地的所属与使用1. 国有荒山、荒地、荒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需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之后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但需注意,此类开荒地只能用于农业目的,不可用于建房。
2. 归村集体的荒地:若是归村集体的荒地,开荒者应与村集体协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承包。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进行耕种,但所有权仍归村集体。若开荒后撂荒,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土地。
2)开荒地的承包与流转1. 承包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讨论通过承包方案、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以及签订承包合同。
2. 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六条,承包方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但流转后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同时,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3)开荒地的政策鼓励与限制1. 政策鼓励:国家鼓励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进行开发,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民收入,同时加强土地的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某些地区,如新疆,政府还出台了更为具体的鼓励政策,如免收一切土地费用等。
2. 限制与规定:虽然国家鼓励开荒,但并非所有土地都可随意开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对于开荒地的利用和管理,各地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国家在开荒地政策上既给予了一定的鼓励和支持,也设定了明确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开荒活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12月集体土地新政策解读
#12月集体土地新政策解读最新
#集体土地入市最新政策解读
#2024集体土地入市最新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最新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新政策解读全文
#征收村集体土地返还经济用地政策
#集体土地联营入股政策文件
#集体土地2024年最新政策解读
#2005年农村集体土地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2月集体土地新政策,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最新政策,2020年1月1号集体土地可以交易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最新政策,农村集体土地最新政策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