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师从杨在明律师,秉持“以息诉的理念做征拆”的执业理念,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近二十年,精准掌握全国各地区补偿政策与标准,带领团队累计主办及参与案件逾两千件;具有强大的谈判技巧与综合斡旋能力,切实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始终奋斗在维权一线。
政务服务7+1类事项主要指的是政务服务事项的分类,这些事项涵盖了政府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类服务。具体来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可以细分为以下七大类加一类公共服务事项:
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政务服务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例如,企业设立、建筑项目施工许可、驾驶证核发等都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2)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实或法律关系的存在、变更或消灭进行认定并予以证明的行为。这类事项包括不动产权属登记、婚姻登记、学历学位认证等。
3)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社会保障金发放、住房补贴、救灾款物发放等。
4)行政征收与补偿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征收的行为。同时,对于因征收而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如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其补偿等。
5)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例如,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等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裁决。
6)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对于这类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对于这类决定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务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包括基础性公共服务(如供水、供电、供气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如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经济性公共服务(如招商引资洽谈会、高新技术交易平台等)以及安全性公共服务(如军队、警察、消防等)。
政务服务7+1类事项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与补偿、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这些服务事项的开展旨在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家规定的学校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政策内容广泛且细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务公开内容
1. 党组织决议与执行情况:包括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及其执行情况,如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
2. 党的建设情况: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
3.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公开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如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
二、政务公开内容
1. 政策法规与规划:公开学校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师生对学校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的知情权。
2. 财务管理:包括收费项目与标准、财务预算与决算、财务收支明细等,确保财务透明,防止乱收费现象。
3. 人事管理:全面公开教职工聘任、任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信息,以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考核结果。
4. 教学与科研管理:公开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科研状况及课题立项等信息,促进教学科研的公开透明。
5.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事务管理、评优评先与奖惩、学生资助政策等,确保学生事务的公正透明。
三、校务公开形式与要求
1. 公开形式: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发布会、通报会、座谈会、文件公告、互联网络、广播及宣传橱窗等。
2. 公开要求: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及时公开。
国家规定的学校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政策内容广泛且细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务公开内容
1. 党组织决议与执行情况:包括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及其执行情况,如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
2. 党的建设情况: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
3.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公开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如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
二、政务公开内容
1. 政策法规与规划:公开学校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师生对学校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的知情权。
2. 财务管理:包括收费项目与标准、财务预算与决算、财务收支明细等,确保财务透明,防止乱收费现象。
3. 人事管理:全面公开教职工聘任、任用、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信息,以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考核结果。
4. 教学与科研管理:公开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科研状况及课题立项等信息,促进教学科研的公开透明。
5.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事务管理、评优评先与奖惩、学生资助政策等,确保学生事务的公正透明。
三、校务公开形式与要求
1. 公开形式: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发布会、通报会、座谈会、文件公告、互联网络、广播及宣传橱窗等。
2. 公开要求: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事项及时公开。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实践中存在多方面问题,主要包括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效以及监督与保障机制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开内容方面
1. 问题:部分部门或机构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准确、深度不够,仅公布部分关键信息,对细节、背景或关联信息有所保留,且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过程中可能出现错误,同时公开的信息缺乏深入剖析。
2. 整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细化操作规定,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规范、具体公开。加强信息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深度,满足公众全面了解情况的需求。
二、公开渠道方面
1. 问题: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不畅通,且多渠道信息不一致,导致信息覆盖范围有限,公众获取信息困难,且因信息不一致而感到困惑。
2. 整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平台,确保信息覆盖更广泛人群。优化官方网站和信息发布平台的技术性能,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运维管理,确保不同渠道发布的信息内容、格式、更新时间保持一致。
三、公开时效方面
1. 问题:信息公开不及时、缺乏动态更新,在突发公共事件或政策调整时,相关部门未能第一时间公开准确信息,对于持续发展的事项也未能定期公开进展情况。
2. 整改:在突发公共事件或政策调整时,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公开准确信息。对于持续发展的事项,应定期公开进展情况,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动态。
四、监督与保障机制方面
1. 问题: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时效等方面监督和审核不足,同时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2. 整改: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对不依法公开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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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家规定了学校党务政务校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有,国家规定了学校党务政务校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有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