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霸地,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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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农村拆迁霸地,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拆迁标准

一、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

黑恶势力的表现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及渗透政治领域的黑恶势力

这类黑恶势力主要威胁国家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和政权安全,甚至试图向政治领域渗透,对国家政治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2)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

这类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在乡村地区横行霸道,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

3)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这类黑恶势力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和破坏农村基层的换届选举,试图通过非法手段控制基层政权,侵害农村集体财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4)在特定领域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这类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通过煽动闹事等手段,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

5)破坏城市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地区,这类黑恶势力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6)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

这类黑恶势力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通过暴力手段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严重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黑恶势力还可能表现为通过滋扰、纠缠等行为对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的软暴力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多次实施聚众造势、哄闹、纠缠等群体性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工作、生产和经营。

黑恶势力的表现情形多种多样,但都严重破坏了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生活秩序,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二、涉黑恶的十类案件是哪些

涉黑恶的十类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威胁政治安全及渗透类

1. 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影响政治稳定,破坏国家政治体制和制度的黑恶势力。

二、基层政权操控类

1.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工程项目煽动类

1. 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2. 在行业领域内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四、市场欺行霸市类

1. 在商业贸易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或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五、非法放贷讨债类

1.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等。

六、民间纠纷插手类

1.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非法拘禁罪。

七、网络犯罪类

1. 利用网络组织“水军”,进行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等。

八、跨国跨境犯罪类

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犯罪的黑恶势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处理。

九、特定行业垄断类

1.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垄断特定行业经营或强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十、其他严重犯罪类

1. 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恶性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

三、监察委12337受理范围

12337是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电话,其受理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一、威胁政治安全及社会稳定的行为

1. 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散布政治谣言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2. 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冲击党政机关扰乱秩序。

3. 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煽动民族矛盾破坏稳定。

二、基层政权被把持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1. 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

2. 利用暴力、黑客手段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代理人谋取私利。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及欺行霸市的行为

1.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王称霸,侵犯他人权属利益,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2. 在各类市场中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如村霸、路霸等行霸行为。

四、煽动闹事及强揽工程的行为

1. 借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或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策划非法上访。

2. 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

五、操纵经营黄赌毒及非法高利放贷的行为

1. 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 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进行非法融资等活动。

六、插手民间纠纷及跨国跨境犯罪的行为

1. 采用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如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

2.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实施的暴力犯罪活动。

四、除恶扫黑的行为包括

“扫黑除恶”行为主要包括对各类黑恶势力的全面打击,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1. 威胁政治安全及基层政权稳定的黑恶势力:

- 威胁政治安全:包括操纵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甚至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 把持基层政权: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基层政权,如村委会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2. 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 横行乡里的“村霸”:以家族、宗族为纽带,在当地欺压百姓,霸占土地、房屋等财产,干扰基层组织工作。

- 煽动闹事:在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组织、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高额补偿或阻挠施工。

3. 破坏行业秩序的黑恶势力:

-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领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排挤竞争对手,恶意竞标。

- 欺行霸市: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控制市场交易,强迫商户接受不合理条件,收取保护费。

4. 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 操纵“黄赌毒”: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发放高利贷后,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讨债。

- 跨国跨境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或与国内黑恶势力勾结,进行跨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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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涉黑恶的十类案件是哪些,监察委12337受理范围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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