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拆迁房出售时,买卖双方均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具体如下:
一、卖方涉及的税费
1. 增值税:
- 对于非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地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 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 拆迁房的购买时间按照拆迁补偿协议时间或房屋产权证时间孰先原则确定。
2. 个人所得税:
- 若拆迁房是卖方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5年(即“满五唯一”),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 若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一般按照房屋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部分地方可能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3%核定征收。
3. 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也已暂免征收。
二、买方涉及的税费
1. 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以上,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不实施此契税优惠政策,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其他费用
除上述税费外,卖房过程中还可能涉及交易费、登记费等小额费用,这些也是卖房成本的一部分。
卖方隐瞒居住权把房子卖给买方,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居住权的法律规定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如果房屋上设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在房屋内居住,且此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登记,且一旦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
2)隐瞒居住权出售房屋的性质卖方在出售房屋时隐瞒居住权的存在,实际上是对房屋权利状况的不实陈述。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因为买方在购买房屋时,有权了解房屋的全部权利状况,包括是否存在居住权。
3)诈骗罪的构成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在房屋买卖中,如果卖方隐瞒居住权,导致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房屋,且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卖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2. 要构成诈骗罪,还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条件。如果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明知存在居住权而故意隐瞒,且以此获取不正当利益,那么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卖方隐瞒居住权把房子卖给买方,如果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且卖方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卖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卖方应如实告知房屋的权利状况,避免因此引发法律纠纷。
低保户因拆迁分到房,其低保资格不一定会被取消,这主要取决于拆迁后该家庭的经济状况是否仍然符合低保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补偿与低保资格的关系1. 拆迁补偿性质:拆迁补偿款一般不被视为低保户的收入,而是对被拆迁人因房屋等财产损失给予的补偿。这些费用基于物权和财产权产生,与低保户的收入状况无直接关联。
2. 经济状况评估: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因此,拆迁后低保资格是否保留,关键在于家庭经济状况是否仍符合低保条件。
2)低保资格保留的情况1. 收入未超标准:若拆迁后,低保户家庭的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低保条件的相关规定,那么该家庭的低保资格通常会得以保留。
2. 合理支出情况:若拆迁补偿款用于基本安置,如购买面积较小、价格相对便宜的安置房,且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善,生活依然困难,低保资格也将不受影响。
3)低保资格取消的情况1. 收入超出标准:若拆迁补偿款数额较大,使得家庭人均收入大幅提高,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那么低保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2. 财产状况改变:若利用拆迁款购置了大量贵重物品、房产等,导致家庭财产状况不再符合低保要求,低保资格同样可能被取消。
建议:低保户在遇到拆迁时,应积极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自己的低保资格得到妥善处理。
卖房子过户费用包括多项费用,具体金额因房屋类型、面积、成交价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卖房子过户涉及的主要费用及计算方式:
1)交易手续费1. 住宅:按照每平方米计算,一般为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可以各承担一半。
2. 非住宅:通常为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1. 住宅:一般为80元/套,由买方承担。
2. 非住宅:根据面积大小,费用有所差异,如100平方米以下为80元/宗,100至500平方米为120元/宗等。
3)契税1. 契税税率为3%,按照房屋买卖成交报价计算。如买方购买的是自用普通住宅,且符合一定条件(如建筑面积、容积率、成交价格等),契税税率可以减半征收,即1.5%。
2. 如果房屋成交价超过拆迁补偿款,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契税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1. 印花税按照房屋买卖成交报价的万分之五计算,买卖双方均需缴纳。
2. 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为5元/件,由买方承担。
5)个人所得税1. 卖方如果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需要缴纳房款的1%作为个人所得税。
2. 如果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则免交个人所得税。
6)其他费用1. 测绘费:一般为1.36元/平方米,由买方承担。
2. 房产过户核档费:通常为50元/宗。
3. 如果房屋出租且承租人非购买人,还需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卖房子过户的具体费用因房屋类型、面积、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房产交易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费用预算和交易指导。同时,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明确各自承担的费用,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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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卖方隐瞒居住权把房子卖给买方购成诈骗罪吗,低保户因拆迁分到房会取消低保吗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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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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