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腾退是不是征占用税,耕地占用税超过10年未缴纳 但是现在仍在占用 可以追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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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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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公司法 合同法 行政法

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后又跟随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公司法、房地产领域以及行政法等各类诉讼案件及公司法务、合同审核等法律业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土地腾退是不是征占用税,耕地占用税超过10年未缴纳 但是现在仍在占用 可以追征吗,国有土地腾退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一、耕地占用税超过10年未缴纳 但是现在仍在占用 可以追征吗

对于耕地占用税超过10年未缴纳,但现在仍在占用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追征税款。具体分析如下:

1. 一般追征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此条款并不直接适用于偷税、抗税、骗税等恶意行为导致的税款未缴或少缴情况。

2. 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上述三年或五年期限的限制。在耕地占用税超过10年未缴纳的情况下,如果涉及偷税、抗税、骗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3. 实际操作中的考量:虽然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无限期追征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纳税人的过错程度、漏缴税款的原因、税款金额大小及追征难易程度等,来决定是否进行追征以及追征的具体方式。

二、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方式使用

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方式使用土地,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这一条款为集体建设用地以入股联营方式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审批条件与程序

1. 审批条件:

- 建设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 土地须产权明晰并已登记,确保无权属争议。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2. 审批程序:

- 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联营方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方案编制与批复:编制入股联营方案,明确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收益分配等事项,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复。

- 公示公告:对批复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签订合同:入股联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费用缴纳: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和土地增值收益金等费用。

- 土地供应与登记:完成上述手续后,办理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三、权益保障与监管

1. 权益保障:

- 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 完善补偿机制,对因土地入股联营而受到影响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

2. 监管措施:

- 加强对入股联营土地开发利用行为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操作。

-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土地入股联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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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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