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被拆迁人死亡后,其享有的拆迁面积确权问题需综合考虑拆迁政策、房产或土地所有权归属及遗嘱或遗赠协议等因素。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依据拆迁政策确定
1. 政策考虑人口因素:若拆迁政策综合考虑被拆迁房屋内的户籍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因素进行安置补偿,且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已去世的人员仍被计算在内,则其家属可获得相应的拆迁面积。例如,某些地方规定,对于拆迁方案确定前因自然原因死亡但在拆迁范围内有户籍的人员,仍按人均一定面积给予安置补偿。
2. 政策不考虑人口因素:若拆迁政策以实际居住人口、活着的户籍人口或房屋产权面积等单一因素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不考虑已去世人员,则去世者不能获得拆迁面积。如仅按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进行置换,不考虑户籍人口数量。
二、从继承角度分析
1. 拆迁基于房屋产权:若拆迁是针对房屋产权进行补偿,且去世者在生前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之一,那么其应得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面积对应的权益)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2. 继承的限制条件:继承人继承拆迁权益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若去世者生前存在债务纠纷,可能需先从其遗产中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能由继承人继承。同时,继承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3. 所有权问题与处理:若去世者未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其房产或土地将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继承人成为新的所有权人,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和法规确定,可能包括房屋面积补偿、货币补偿等。
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确权的首要前提是宅基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若宅基地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权:
1)申请确权首先,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同时,需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
2)权属审核接下来,国土资源所会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实地调查宅基地的范围、界线等,确保权属清晰无争议。
3)注册登记经审核无异议后,会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最后,填写《土地登记卡》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完成确权登记。
若宅基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予确权: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农村村民因新建住宅,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宅基地等。
因此,在申请宅基地确权前,应确保宅基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最高院关于房屋确权的规定主要涉及不动产的登记、土地管理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相关规定。
1)不动产登记与确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这是确权过程的重要环节。不动产登记的确权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有明确规定,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2)土地管理与房屋确权房屋确权与土地管理紧密相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和第十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以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因此,在房屋确权过程中,必须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
3)房屋确权的法律意义房屋确权不仅是确认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过程,还涉及房屋所有权人权益的保护。确权后,房屋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若遇国家、单位房屋拆迁等情况,确权证可作为获得拆迁补偿的依据。
最高院关于房屋确权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房屋确权的法律基础。
宅基地的房屋确权是一个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重要程序。以下是确权的具体步骤:
1)申报与权属调查1. 村民需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同时需要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这是确权流程的首要步骤,用以明确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权属来源。
2. 国土部门将进行实地调查,包括宅基地的范围、界线、权属性质及用途等,并绘制宗地草图。这一步骤确保了宅基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审核与公告1. 经过初步调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相关信息和土地的基本情况。这一步骤保障了确权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 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将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加盖土地登记专用章。这标志着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进入了最后阶段。
3)登记注册与颁证1. 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相关文件,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这一步骤确保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 颁发土地证书,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至此,宅基地的房屋确权流程全部完成。
在整个确权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村民也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信息,以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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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宅基地上面没房怎么确权,最高院关于房屋确权的规定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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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