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对于国有土地上老职工住的单位无产权职工宿舍楼因危房要拆除,职工是否有赔偿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补偿原则与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虽然此条例主要针对房屋所有权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长期租住或居住在单位宿舍楼的职工,其合法权益也应得到相应考虑。
2)职工宿舍楼的特殊性1. 产权归属:单位宿舍楼通常产权归属于单位,职工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或居住权。
2. 补偿对象: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虽然主要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但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居住情况,政府或征收方通常会在与单位协商的基础上,对职工进行适当的安置或补偿。
3)职工可能获得的补偿或安置1.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由于宿舍楼被拆除,职工需要搬迁至其他地方居住,因此有权获得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2. 特殊困难补助:对于因拆除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政府或征收方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特殊困难补助。
3. 重新安置:在可能的情况下,政府或征收方会与单位协商,为职工提供新的住宿安排或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以确保职工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虽然职工并不拥有宿舍楼的所有权,但在宿舍楼因危房被拆除时,其合法权益仍应得到相应保护。具体的补偿或安置方式需由政府或征收方与单位协商确定,并会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困难。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多个方面: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这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以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2)前期工程费。这部分费用涵盖了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3)建筑安装工程费。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及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信、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的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6)开发间接费用。这是指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涵盖了从土地获取到项目完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一、土地成本
1. 土地出让金: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
2.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时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费用)和拆迁补偿费(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时的补偿安置费用)。
二、前期工程费
1. 规划、设计费:涉及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费用。
2. 可行性研究费:对项目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的费用。
3. 水文、地质勘察费:对项目建设用地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勘察的费用。
4. 场地平整费:为使施工场地达到施工条件而进行的平整工作费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
1. 建筑工程费:包括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等基础工程费用,以及主体结构工程(如梁、板、柱等)的建造费用。
2. 安装工程费:涵盖电气安装(如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安装(如管道、卫生洁具)、暖通安装(如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等费用。
四、基础设施配套费
包括道路工程费、供电工程费、供水工程费、燃气工程费、通信工程费、绿化工程费以及环境卫生工程费等,用于建设小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
涵盖教育设施(如幼儿园、学校)、医疗卫生设施(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商业服务设施(如商业街、超市)、物业管理设施(如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室)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如社区活动中心、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费用。
六、开发间接费用
包括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周转房摊销等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的评估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费用支出。以下是对房地产开发成本的详细分析:
1)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构成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土地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这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 房屋开发成本: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建筑材料、施工费用、人工费用等。
3.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等设施的费用。
4.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也属于开发成本。
2)具体核算开发成本项目在核算房地产开发成本时,需考虑以下具体项目:
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因征用土地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 前期工程费:涉及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3. 基础设施费:在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为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所支付的费用。
4.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 配套设施费: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上述提到的钢炉房、水塔等设施的支出。
6. 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评估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时,需全面考虑上述各类费用,并确保所有相关支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准确预算和控制成本,还能为项目的成功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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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房地产有那六大成本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